民 政
日期:
2010-08-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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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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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年鉴(2006)

    【概况】 2005年,市民政局完成154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开展“9?3”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救灾工作,争取并发放救灾资金403万余元。贯彻落实《临安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67人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6.2万元。组织敬老院护理人员进行资质培训,并颁证上岗,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94人,“三无”(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镇居民)对象72人。救助送返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11人,临时救助396人。市慈善总会筹集善款530.48万元,发放各类慈善救助金462.6万元,救助2530余人次。
  全市56家福利企业完成销售额27.39亿元,比上年增长34%,完成利税1.62亿元。就业职工6584人,其中安置残疾职工2547人,安置率55.09%,上岗率100%,残疾职工年平均工资9400元。残疾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参加保障率100%,人均投保额1600元。全市福利企业资助社会福利事业总额353万元,增长246%,福利企业退税率80%。市社会福利院投资10万余元,添置硬件设施;全年妥善安置社会弃婴、孤儿52人,为3名儿童实施“明天计划”康复手术。截至年底,市社会福利院共收养弃婴、孤儿76人。争取国家和省移民扶持资金284.6万元,扶持移民村完成37个工程项目。
  全年办理婚姻登记4378对,其中结婚登记3507对,复婚登记66对,离婚登记805对;办理收养登记107对;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受理业务556件。新增民间组织21家,全市达到182家。建生态墓地558个,完成率90.8%,火化率继续保持100%。指导全市651个建制村进行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648个村完成村委换届。增补路牌146块,编制城乡门牌23528块,命名住宅小区25家。
  临安市首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出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005年,出台临安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金标准:“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均月增加优抚金196元,达到520元;在乡复员军人人均月增加170元,达到417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人均月增加199元,达到347元;残疾军人抚恤金最高的由每年18396元增加到23700元,人均增加5304元,最低的也由每年420元增加到960元,人均增加540元。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由每年2200元增加到4170元。全市年增加优抚金、优待金360万元。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2005年,市民政局以创建 “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为目标,组织召开3次全市性的双拥工作会议,下发《临安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社区)、单位考核细则》和《关于开展双拥模范乡(镇)、街道(社区)、单位评比命名通知》,组织对27个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制作双拥广告宣传牌、双拥宣传橱窗、宣传灯箱、《钱王故里双拥情》宣传画册和《军民情意融,双拥热潮涌》电视纪录片,在《今日临安》刊登双拥宣传专版。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24支部队的5000余名官兵、3600余名优抚对象;4次慰问来临驻训部队;组织在乡抗战老战士短期疗养,派代表到杭州市参加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出台临安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扎实推进退伍安置工作,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49名,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41名,城镇退役士兵108名。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99名,安置率100%。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金266万元,自谋职业培训费4万元。冬季退役士兵工作获杭州市先进。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办公楼建设的前期工作。是年,临安市首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完成154户危房改造任务】 2005年,市民政局根据《临安市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实施”五个步骤,做好第二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对154户危房改造工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指导乡镇(街道),注重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改造工作进展、建房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并实行每周汇报工作制度,加强督查工作。至年底,154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市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167.67万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扩面】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指数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200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每人每月230元,农村每人每月130元。同时,从日常生活、就医、就学、就业、法律援助、文化援助等16个方面予以优惠。第四季度全市列入低保有2832户,计5719人,比上年增加356户,计585人,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530.7万余元,增加175.6万余元。附表 :


表 : 临安市 2001 ~ 2005 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年 份

项 目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农 村

户 数

364

944

1720

1934

2546

人 数

885

2220

3927

4412

5283

年保障

金额 ( 元 )

483000

849096

1401660

2668808

4182486

城 镇

户 数

14

71

254

542

286

人 数

16

176

401

722

436

年保障

金额 ( 元 )

26522

121728

323337

881458

1124646

合 计

户 数

378

1015

1974

2476

2832

人 数

901

2396

4328

5134

5719

金额 ( 元 )

509522

970824

1724997

3550266

5307132

  【开展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 2005年,市民政局加强对25所敬老院内部管理工作,建立一系列敬老院管理制度,开展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制定下发《临安市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细则》。年底,组织对全市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进行检查考核,评出优秀敬老院11所,先进敬老院9所。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94人,“三无”对象72人,供养率分别达到92.2%和93.5%,与省定供养目标相比,各高出12.2%和3.5%。临安市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被评为浙江省先进,於潜镇敬老院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和杭州市优秀敬老院,太湖源镇、太阳镇、高虹镇、清凉峰镇敬老院被评为杭州市级优秀敬老院或先进敬老院。

  【敬老院护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005年4月12~14日,市民政局组织全市敬老院院长、副院长和50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在市社会福利院进行资质培训,共56人参加。聘请专业教师讲授老年人康复护理、疾病防治和心理卫生常识,学习国家民政部《老年人行为规范》和临安市《敬老院管理细则》等。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的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市敬老院护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开展“9?3”特大暴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005年9月3日傍晚,临安市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湍口镇等地遭遇特大暴雨,昌化镇总降雨量达到470.4毫米,晚上7点至10点,集中降雨量达到441.3毫米。暴雨造成泥石流和山体滑坡,10个乡镇、126个村、8.8万人受灾,损坏、倒塌民房206幢,计623间,死亡12人,受淹农田和经济作物3.9万亩,冲毁稻田和经济作物4730亩。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3个工作组,连续数日在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等重灾区察看灾情,及时拨付应急救助资金,慰问灾民,现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情况,请求援助,全力做好灾区危房、倒房的重(修)建工作。此次灾害中,共争取救助资金259.2万元。

  【实施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临安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三无”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患者。低保和“五保”等对象从自负2500元起享受医疗救助,救助的最高标准为每户全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2005年,全市有67人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36.2万元。

  【开展“交一份特殊党费、献一份诚挚爱心”捐款活动】 2005年“9?3”特大暴雨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市慈善总会按照“临先组〔2005〕32号”文件精神,开展“交一份特殊党费、献一份诚挚爱心”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出捐款号召。历时一月余,市慈善总会收到捐款215万元,共有200余家企业、单位33600余人参加捐款。这是慈善总会成立后开展规模最大的一次捐款活动。

  【企业慈善留本冠名基金达2800万元】 2005年,浙江锦江集团与临安市慈善总会签订冠名留本基金协议,建立“锦江基金”600万元。2004年初,市慈善总会召开第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确定建立企业留本冠名基金。经过2年募集,市慈善总会企业冠名留本基金达到2800万元,除锦江集团外,已有3家企业签订冠名基金协议,其中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鑫富基金”1000万元,浙江大华集团“大华基金”600万元,浙江万马集团“万马基金”600万元。企业按留本冠名基金年利率的5%上缴善款,以冠名基金2800万元计算,市慈善总会每年将收到善款140万元,其中70%由市慈善总会实施救助,30%由冠名企业定向救助,救助经费和具体操作事项由慈善总会负责实施。

  【市救助管理站配备专用车辆】 2005年,市救助管理站专用车辆购置到位,全年共救助送返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11人,临时救助396人。其中救助来杭烧香不慎走失的上海老人陆小英(68岁),使其及时与家人团聚,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对此曾作报道。

  【组织全市殡葬改革考核验收】 2005年8月17~23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对全市26个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参加考核验收工作的有民政、国土、交通、旅游等部门,考核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报表资料、迁移平毁坟墓、生态墓地建设等。考核结果显示,2004年和2005年全市共整治“三沿五区”(“三沿”即沿铁路、沿公路、沿河道,“五区”即耕种区、经济开发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坟墓1366穴,完成率96%;骨灰进寿坟搬迁1119穴,完成率94%;建起生态墓地558个,完成率90.8%。临安市“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获杭州市先进。

  【新增民间组织21家】 2005年度全市新登记成立民间组织21家,其中社团类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截至2005年12月,全市民间组织达到182家,其中社团类111家,分支代表机构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职工持股协会6家。2005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民间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对21家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临安市竹笋加工企业协会、太湖源头农家乐协会、昌化山核桃产业协会被评为杭州市先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临安乳腺病研究所在全国14.5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的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被民政部评为 “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指导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 2005年,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指导全市651个建制村组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举办3次业务培训班,编制印发850套选举资料,设立来访接待室和咨询电话。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进行现场辅导,解答疑难问题。全市648个村完成村委换届,换届率99.5%。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联合举办5期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共培训村委会主任628名。

  【完成37个移民建设工程项目】 2005年,完成37个移民规划项目,其中争取国家和省移民扶持资金284.6万元,临安市财政与有关部门配套资金155.2万元,移民村自筹资金255.3万元。出台《临安市新安江水库移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公开招标承包、公开项目补助资金。10月26至11月8日,市民政局组织全市28个移民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相关乡镇民政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杨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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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年鉴(2006)

    【概况】 2005年,市民政局完成154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开展“9?3”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救灾工作,争取并发放救灾资金403万余元。贯彻落实《临安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67人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6.2万元。组织敬老院护理人员进行资质培训,并颁证上岗,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94人,“三无”(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镇居民)对象72人。救助送返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11人,临时救助396人。市慈善总会筹集善款530.48万元,发放各类慈善救助金462.6万元,救助2530余人次。
  全市56家福利企业完成销售额27.39亿元,比上年增长34%,完成利税1.62亿元。就业职工6584人,其中安置残疾职工2547人,安置率55.09%,上岗率100%,残疾职工年平均工资9400元。残疾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参加保障率100%,人均投保额1600元。全市福利企业资助社会福利事业总额353万元,增长246%,福利企业退税率80%。市社会福利院投资10万余元,添置硬件设施;全年妥善安置社会弃婴、孤儿52人,为3名儿童实施“明天计划”康复手术。截至年底,市社会福利院共收养弃婴、孤儿76人。争取国家和省移民扶持资金284.6万元,扶持移民村完成37个工程项目。
  全年办理婚姻登记4378对,其中结婚登记3507对,复婚登记66对,离婚登记805对;办理收养登记107对;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受理业务556件。新增民间组织21家,全市达到182家。建生态墓地558个,完成率90.8%,火化率继续保持100%。指导全市651个建制村进行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648个村完成村委换届。增补路牌146块,编制城乡门牌23528块,命名住宅小区25家。
  临安市首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出台《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005年,出台临安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金标准:“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均月增加优抚金196元,达到520元;在乡复员军人人均月增加170元,达到417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人均月增加199元,达到347元;残疾军人抚恤金最高的由每年18396元增加到23700元,人均增加5304元,最低的也由每年420元增加到960元,人均增加540元。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由每年2200元增加到4170元。全市年增加优抚金、优待金360万元。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2005年,市民政局以创建 “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为目标,组织召开3次全市性的双拥工作会议,下发《临安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社区)、单位考核细则》和《关于开展双拥模范乡(镇)、街道(社区)、单位评比命名通知》,组织对27个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制作双拥广告宣传牌、双拥宣传橱窗、宣传灯箱、《钱王故里双拥情》宣传画册和《军民情意融,双拥热潮涌》电视纪录片,在《今日临安》刊登双拥宣传专版。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24支部队的5000余名官兵、3600余名优抚对象;4次慰问来临驻训部队;组织在乡抗战老战士短期疗养,派代表到杭州市参加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出台临安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扎实推进退伍安置工作,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49名,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41名,城镇退役士兵108名。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99名,安置率100%。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金266万元,自谋职业培训费4万元。冬季退役士兵工作获杭州市先进。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办公楼建设的前期工作。是年,临安市首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完成154户危房改造任务】 2005年,市民政局根据《临安市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实施”五个步骤,做好第二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对154户危房改造工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指导乡镇(街道),注重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改造工作进展、建房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并实行每周汇报工作制度,加强督查工作。至年底,154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市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167.67万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扩面】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指数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200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每人每月230元,农村每人每月130元。同时,从日常生活、就医、就学、就业、法律援助、文化援助等16个方面予以优惠。第四季度全市列入低保有2832户,计5719人,比上年增加356户,计585人,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530.7万余元,增加175.6万余元。附表 :


表 : 临安市 2001 ~ 2005 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年 份

项 目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农 村

户 数

364

944

1720

1934

2546

人 数

885

2220

3927

4412

5283

年保障

金额 ( 元 )

483000

849096

1401660

2668808

4182486

城 镇

户 数

14

71

254

542

286

人 数

16

176

401

722

436

年保障

金额 ( 元 )

26522

121728

323337

881458

1124646

合 计

户 数

378

1015

1974

2476

2832

人 数

901

2396

4328

5134

5719

金额 ( 元 )

509522

970824

1724997

3550266

5307132

  【开展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 2005年,市民政局加强对25所敬老院内部管理工作,建立一系列敬老院管理制度,开展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制定下发《临安市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细则》。年底,组织对全市敬老院“争优创先”活动进行检查考核,评出优秀敬老院11所,先进敬老院9所。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94人,“三无”对象72人,供养率分别达到92.2%和93.5%,与省定供养目标相比,各高出12.2%和3.5%。临安市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被评为浙江省先进,於潜镇敬老院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和杭州市优秀敬老院,太湖源镇、太阳镇、高虹镇、清凉峰镇敬老院被评为杭州市级优秀敬老院或先进敬老院。

  【敬老院护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005年4月12~14日,市民政局组织全市敬老院院长、副院长和50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在市社会福利院进行资质培训,共56人参加。聘请专业教师讲授老年人康复护理、疾病防治和心理卫生常识,学习国家民政部《老年人行为规范》和临安市《敬老院管理细则》等。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的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市敬老院护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开展“9?3”特大暴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005年9月3日傍晚,临安市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湍口镇等地遭遇特大暴雨,昌化镇总降雨量达到470.4毫米,晚上7点至10点,集中降雨量达到441.3毫米。暴雨造成泥石流和山体滑坡,10个乡镇、126个村、8.8万人受灾,损坏、倒塌民房206幢,计623间,死亡12人,受淹农田和经济作物3.9万亩,冲毁稻田和经济作物4730亩。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3个工作组,连续数日在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等重灾区察看灾情,及时拨付应急救助资金,慰问灾民,现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情况,请求援助,全力做好灾区危房、倒房的重(修)建工作。此次灾害中,共争取救助资金259.2万元。

  【实施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临安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三无”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患者。低保和“五保”等对象从自负2500元起享受医疗救助,救助的最高标准为每户全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2005年,全市有67人得到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36.2万元。

  【开展“交一份特殊党费、献一份诚挚爱心”捐款活动】 2005年“9?3”特大暴雨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市慈善总会按照“临先组〔2005〕32号”文件精神,开展“交一份特殊党费、献一份诚挚爱心”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出捐款号召。历时一月余,市慈善总会收到捐款215万元,共有200余家企业、单位33600余人参加捐款。这是慈善总会成立后开展规模最大的一次捐款活动。

  【企业慈善留本冠名基金达2800万元】 2005年,浙江锦江集团与临安市慈善总会签订冠名留本基金协议,建立“锦江基金”600万元。2004年初,市慈善总会召开第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确定建立企业留本冠名基金。经过2年募集,市慈善总会企业冠名留本基金达到2800万元,除锦江集团外,已有3家企业签订冠名基金协议,其中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鑫富基金”1000万元,浙江大华集团“大华基金”600万元,浙江万马集团“万马基金”600万元。企业按留本冠名基金年利率的5%上缴善款,以冠名基金2800万元计算,市慈善总会每年将收到善款140万元,其中70%由市慈善总会实施救助,30%由冠名企业定向救助,救助经费和具体操作事项由慈善总会负责实施。

  【市救助管理站配备专用车辆】 2005年,市救助管理站专用车辆购置到位,全年共救助送返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11人,临时救助396人。其中救助来杭烧香不慎走失的上海老人陆小英(68岁),使其及时与家人团聚,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对此曾作报道。

  【组织全市殡葬改革考核验收】 2005年8月17~23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对全市26个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参加考核验收工作的有民政、国土、交通、旅游等部门,考核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报表资料、迁移平毁坟墓、生态墓地建设等。考核结果显示,2004年和2005年全市共整治“三沿五区”(“三沿”即沿铁路、沿公路、沿河道,“五区”即耕种区、经济开发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森林保护区)坟墓1366穴,完成率96%;骨灰进寿坟搬迁1119穴,完成率94%;建起生态墓地558个,完成率90.8%。临安市“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获杭州市先进。

  【新增民间组织21家】 2005年度全市新登记成立民间组织21家,其中社团类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截至2005年12月,全市民间组织达到182家,其中社团类111家,分支代表机构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职工持股协会6家。2005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民间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对21家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临安市竹笋加工企业协会、太湖源头农家乐协会、昌化山核桃产业协会被评为杭州市先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临安乳腺病研究所在全国14.5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的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被民政部评为 “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指导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 2005年,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指导全市651个建制村组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举办3次业务培训班,编制印发850套选举资料,设立来访接待室和咨询电话。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进行现场辅导,解答疑难问题。全市648个村完成村委换届,换届率99.5%。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联合举办5期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共培训村委会主任628名。

  【完成37个移民建设工程项目】 2005年,完成37个移民规划项目,其中争取国家和省移民扶持资金284.6万元,临安市财政与有关部门配套资金155.2万元,移民村自筹资金255.3万元。出台《临安市新安江水库移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公开招标承包、公开项目补助资金。10月26至11月8日,市民政局组织全市28个移民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相关乡镇民政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杨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