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检合格公告(二)
日期:
2013-04-01 09:57
来源:
市人事局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自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31日,下列事业单位已完成了年检工作,被认定为第二批2012年度检验合格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延至2014年3月31日。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第二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情况简表.xls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