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检合格公告(二)
日期:
2013-04-01 09:57
来源:
市人事局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自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31日,下列事业单位已完成了年检工作,被认定为第二批2012年度检验合格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延至2014年3月31日。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第二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情况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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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检合格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3-04-01 09:57:00
信息来源: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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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自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31日,下列事业单位已完成了年检工作,被认定为第二批2012年度检验合格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延至2014年3月31日。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第二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情况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