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日期:
2015-04-13 09:34
来源:
市人事局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

1、“临安市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临安市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孟龙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公园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园区景点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景点规划及详规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的合规性审查,经政府及部门授权,承办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国土保护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园区内土地的征收、报批、利用等工作;负责园区生态保护工作;协助林业、旅游、水政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证书号
133018500598
举办单位
临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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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3 09:34:00
信息来源: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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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

1、“临安市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临安市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孟龙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公园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园区景点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景点规划及详规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的合规性审查,经政府及部门授权,承办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国土保护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园区内土地的征收、报批、利用等工作;负责园区生态保护工作;协助林业、旅游、水政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证书号
133018500598
举办单位
临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