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河桥镇原党委书记章临凯原镇长冯雪卫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
日期:
2018-11-06 15:47
来源: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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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7月14日至8月31日,临安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章临凯同志任河桥镇党委书记(2014.03-2017.02)、冯雪卫同志任河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河桥镇政府”)镇长(2011.08-2016.06)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落实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存在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现象:一是2016年1月至12月,在“办公费”科目列支机关干部职工中餐费用共计23.2万元。二是2015年2月90号凭证,支付办公费6.68万元,未附办公用品明细清单。三是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河桥新农村公司、河桥污水处理公司、河桥镇机关工会各月的记账凭证上记账、复核、制证等栏均无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四是2015年12月,河桥镇机关工会账支付工会活动费用1.55万元,未附活动开展通知及人员签到名册等材料。

整改如下:1、因以前年度财务软件已结帐,不能进行科目调整,只能在以后会计核算中按正确科目“福利费”核算;2、因清单太多,原会计未将清单附于帐内而是放在档案柜里,现已找到该清单并附于帐后;3、因T3财务软件无此功能,只能在以后打出记帐凭证后再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或加盖章;4、对今后类似此活动开支,必须附活动开展通知及人员签到名册等材料,否则财务不予入帐。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镇政府32.35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分别是:2017年1月46号凭证购置垃圾处理设备29.8万元; 2017年1月51号凭证,购置电子显示屏2.55万元二是村级固定资产34.98万元未办理调拨手续、未登记入账。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期间,河桥镇政府使用村级党建经费购置投影仪、电脑、空调等设备共计34.98万元,供所辖学川村、中鑫村、泥骆村等7个村使用。截止审计日,河桥镇政府尚未办理相关资产调拨手续,各村未将上述资产登入固定资产账户。

整改如下:1、对这两笔未做固定资产的帐,已在2018年1月帐内进行补登,凭证分别为2018年1月13号和14号;2、针对这一情况,镇财办已逐一出具固定资产入帐通知书及相关发票复印件给“三资”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中心对上述资产登入各村固定资产账户。

(三)公务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夜餐费发放程序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存在夜餐费发放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况。如2016年7月38号凭证,发放2016年6月夜餐费6.62万元;2016年 11月28号凭证,发放2016年7月至10月夜餐费35.33万元。上述夜餐费补助清单未按规定在单位进行公示,部分加班统计表无经办人员签字、无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部分补助清单无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截至审计日,河桥镇政府尚未制定加班登记审批制度。

整改如下:已对无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的统计表,部分补助清单无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进行补签。从2018年1月起对单位加班费将进行公示,同时加强对加班统计表经办人员、分管领导是否签字要加强检查,对手续不齐全的统计表要坚决退回补办,河桥镇已制定《河桥镇政府加班登记审批制度,河政(2018)12号。

2.会议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 2016年8月28号凭证,河桥镇政府支付食堂会议用餐费7.05万元,该项会议费支出存在审批结算程序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审批程序不规范,部分会议费未经领导审批、未按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二是会议费结算程序不规范,部分会议费未经党政办结算员审核签字即予以结算费用;三未按规定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等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整改如下:针对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存在事前审批不规范、结算不规范、所附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河桥镇政府已出台《河桥镇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管理细则》河政(2018)11号文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

审计发现,河桥镇存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够规范的情况。如:部分公务接待存在接待对象和接待事由不明确的情况;部分公务接待存在无审批、审批事项不明确等情况,部分审批单上无接待日期、无经手人签字、无审批人签字、无陪同人数。

整改如下:针对公务接待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河桥镇政府已出台新的公务接待制度,《河桥镇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管理细则》河政(2018)11号文件,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存在部分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自行委托中介公司实施审计的情况:如2015年完工决算的临安市浙西民族风情精品线弱电工程和2016年完工决算的河桥镇政府办公楼维修工程,均由河桥镇政府自行委托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送审价分别是111.04万元和92.05万元,审定价分别是106.38万元和88.22万元。

整改如下:今后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审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上报区审计局,由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不得自行委托中介公司审计。

(五)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不到位

审计发现,一河桥镇政府工程款项结算由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经办,各项工程款(主要包括进度款、结算款、设备款、质保金、工程尾款以及零星工程款)支付缺少明细记录清单,且财务人员根据经办人员提供的信息予以付款,缺少审查核对环节,不利于实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各项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在款项支付管理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二是截止审计日,河桥镇政府尚未制定会议管理实施细则,未建立和完善会议经费审核、公布、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

整改如下:1、针对上述情况,河桥镇政府2017年12月已出台规定,凡非一次性结算工程项目付款时除附相关资料外还必须填制“河桥镇非一次性结算工程项目付款申请单”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附于发票后,便于领导、财务人员及时、准确了解项目付款情况,利于监管;2、河桥镇政府已制定出台了《河桥镇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管理细则》河政(2018)11号文件,对会议经费审核、公布、报告和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

2.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一是河桥镇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未进行统一管理,而是零散分布于村镇建设办、社会事务办等职能科室,不利于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统一保管,也不利于事后查阅和有效利用。二是河桥镇政府存在会计档案不够齐全、管理不够规范的现象,如财务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总账及明细账等基础会计资料未按规定及时存档。三是其他职能科室(如党政办)档案资料未做到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整改如下:1、镇政府已作出规定,各办公室、各线凡重要档案资料年底统一上交党政办,由党政办整理后按规定统一保管档案室,不在由各职能科室自行保管;2、镇财办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今后将财务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总账及明细账等基础会计资料按规定及时存档;3、镇政府已落实专人(xxx同志)负责档案工作,对每年需归档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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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6 15: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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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存在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现象:一是2016年1月至12月,在“办公费”科目列支机关干部职工中餐费用共计23.2万元。二是2015年2月90号凭证,支付办公费6.68万元,未附办公用品明细清单。三是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河桥新农村公司、河桥污水处理公司、河桥镇机关工会各月的记账凭证上记账、复核、制证等栏均无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四是2015年12月,河桥镇机关工会账支付工会活动费用1.55万元,未附活动开展通知及人员签到名册等材料。

整改如下:1、因以前年度财务软件已结帐,不能进行科目调整,只能在以后会计核算中按正确科目“福利费”核算;2、因清单太多,原会计未将清单附于帐内而是放在档案柜里,现已找到该清单并附于帐后;3、因T3财务软件无此功能,只能在以后打出记帐凭证后再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或加盖章;4、对今后类似此活动开支,必须附活动开展通知及人员签到名册等材料,否则财务不予入帐。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镇政府32.35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分别是:2017年1月46号凭证购置垃圾处理设备29.8万元; 2017年1月51号凭证,购置电子显示屏2.55万元二是村级固定资产34.98万元未办理调拨手续、未登记入账。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期间,河桥镇政府使用村级党建经费购置投影仪、电脑、空调等设备共计34.98万元,供所辖学川村、中鑫村、泥骆村等7个村使用。截止审计日,河桥镇政府尚未办理相关资产调拨手续,各村未将上述资产登入固定资产账户。

整改如下:1、对这两笔未做固定资产的帐,已在2018年1月帐内进行补登,凭证分别为2018年1月13号和14号;2、针对这一情况,镇财办已逐一出具固定资产入帐通知书及相关发票复印件给“三资”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中心对上述资产登入各村固定资产账户。

(三)公务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夜餐费发放程序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存在夜餐费发放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况。如2016年7月38号凭证,发放2016年6月夜餐费6.62万元;2016年 11月28号凭证,发放2016年7月至10月夜餐费35.33万元。上述夜餐费补助清单未按规定在单位进行公示,部分加班统计表无经办人员签字、无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部分补助清单无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截至审计日,河桥镇政府尚未制定加班登记审批制度。

整改如下:已对无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的统计表,部分补助清单无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进行补签。从2018年1月起对单位加班费将进行公示,同时加强对加班统计表经办人员、分管领导是否签字要加强检查,对手续不齐全的统计表要坚决退回补办,河桥镇已制定《河桥镇政府加班登记审批制度,河政(2018)12号。

2.会议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 2016年8月28号凭证,河桥镇政府支付食堂会议用餐费7.05万元,该项会议费支出存在审批结算程序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审批程序不规范,部分会议费未经领导审批、未按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二是会议费结算程序不规范,部分会议费未经党政办结算员审核签字即予以结算费用;三未按规定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等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整改如下:针对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存在事前审批不规范、结算不规范、所附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河桥镇政府已出台《河桥镇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管理细则》河政(2018)11号文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

审计发现,河桥镇存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够规范的情况。如:部分公务接待存在接待对象和接待事由不明确的情况;部分公务接待存在无审批、审批事项不明确等情况,部分审批单上无接待日期、无经手人签字、无审批人签字、无陪同人数。

整改如下:针对公务接待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河桥镇政府已出台新的公务接待制度,《河桥镇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管理细则》河政(2018)11号文件,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发现,河桥镇政府存在部分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自行委托中介公司实施审计的情况:如2015年完工决算的临安市浙西民族风情精品线弱电工程和2016年完工决算的河桥镇政府办公楼维修工程,均由河桥镇政府自行委托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送审价分别是111.04万元和92.05万元,审定价分别是106.38万元和88.22万元。

整改如下:今后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审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上报区审计局,由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不得自行委托中介公司审计。

(五)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不到位

审计发现,一河桥镇政府工程款项结算由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经办,各项工程款(主要包括进度款、结算款、设备款、质保金、工程尾款以及零星工程款)支付缺少明细记录清单,且财务人员根据经办人员提供的信息予以付款,缺少审查核对环节,不利于实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各项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在款项支付管理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二是截止审计日,河桥镇政府尚未制定会议管理实施细则,未建立和完善会议经费审核、公布、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

整改如下:1、针对上述情况,河桥镇政府2017年12月已出台规定,凡非一次性结算工程项目付款时除附相关资料外还必须填制“河桥镇非一次性结算工程项目付款申请单”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附于发票后,便于领导、财务人员及时、准确了解项目付款情况,利于监管;2、河桥镇政府已制定出台了《河桥镇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管理细则》河政(2018)11号文件,对会议经费审核、公布、报告和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

2.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一是河桥镇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未进行统一管理,而是零散分布于村镇建设办、社会事务办等职能科室,不利于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统一保管,也不利于事后查阅和有效利用。二是河桥镇政府存在会计档案不够齐全、管理不够规范的现象,如财务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总账及明细账等基础会计资料未按规定及时存档。三是其他职能科室(如党政办)档案资料未做到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整改如下:1、镇政府已作出规定,各办公室、各线凡重要档案资料年底统一上交党政办,由党政办整理后按规定统一保管档案室,不在由各职能科室自行保管;2、镇财办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今后将财务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总账及明细账等基础会计资料按规定及时存档;3、镇政府已落实专人(xxx同志)负责档案工作,对每年需归档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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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