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科学预防灾害天气,提高学校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的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省教育厅、省气象局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具体要求,在总结梳理学校应对灾害天气的实践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规范》主要包含暴雪、暴雨、道路结冰、台风等灾害天气的应对方法、应急物资准备和安全教育等内容。
附件:1.暴雪天气应对规范
2.暴雨天气应对规范
3.道路结冰天气应对规范
4.台风天气应对规范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气象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