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7年度报告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对象
凡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登记在册的各类企业(内、外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在2018年 6月30日前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采取网上报送方式,年报网址为:http://zj.gsxt.gov.cn),直接在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提交成功后向社会公示,即完成年度报告程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采用电子化方式报送。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采取纸质报告(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进行申报)、手机APP的方式进行报送(通过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注册用户、搜索订阅“个体户年报”后进行报送)。
三、注意事项
1. 应使用数字证书申报的情形
(1) 2017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 已领取过法人数字证书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3) 未备案过工商联络员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法人数字证书的领取
数字证书申领在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汇信公司数字证书服务专窗办理或登录在线办理,咨询电话:400-888-4636)。QQ群:12790338
3. 报送前的准备
今年企业年报,要先扫码关注“工商联连”微信公众号、绑定联络员个人手机后方能报送年报。
四、逾期未报送年报的法律后果
截至6月30日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这些企业,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特此公告。
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
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各所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 | 地址 | 辖区范围 | 咨询电话 |
锦城市场监管所 | 锦城街道城中街400号(汇锦苑边) | 锦城街道 | 63731027 |
玲珑市场监管所 | 锦城街道城中街678号三楼(原质监局) | 锦南街道、玲珑街道 | 58688111 |
青山湖市场监管所 | 青山湖街道鹤亭街1551号 | 青山湖街道、板桥镇 | 63704911 |
太湖源市场监管所 | 锦北街道锦墅街535号 | 太湖源镇 | 63710082
|
高虹市场监管所 | 锦北街道瑞琪佳苑(浙皖农贸城内) | 锦北街道、高虹镇 | 23652901 |
於潜市场监管所 | 於潜镇环城西路(於潜镇一中后面) | 於潜镇、天目山镇、太阳镇、潜川镇 | 63888919 |
昌化市场监管所 | 滨江南路(昌化人民医院边) | 昌化镇、河桥镇、 湍口镇 | 63666063 |
龙岗市场监管所 | 龙岗坚果炒货城游客中心二楼 | 龙岗镇、清凉峰镇、岛石镇 | 6110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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