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日期:
2018-03-24 11:13
来源:
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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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员会:

2017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号)文件精神,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积极履行行政法制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三化融合”的美丽幸福新临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化。2017年,我区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临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规定各单位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一次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三研三学”活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为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了我区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法律审查、集体审议作为必经程序,使我区重大行政决策更加公开、民主。

(二)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日常执法监督与专项执法监督相结合开展各类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区法制办牵头组织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及部门、镇街法制工作人员,每周选取一个单位以上门检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的形式,已完成对33个镇街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对23个部门118件案卷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216个。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布区政府审批行政执法决定事项93项。完成全区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公告确认行政执法主体87个。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狠抓落实公众参与、法律审查等环节,着重解决有件不审、有件不备等问题。截至目前,区政府及区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均已向杭州市法制办报备。对全区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2718件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区级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1件、失效60件。

(三)畅通救济渠道,解决社会矛盾法治化。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复议、诉讼职责,保障各类重点项目顺利有序推进。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及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办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经调解撤回8件,立案受理74件,审结39件,上年度结转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确认违法4件,撤销1件,责令履行1件。省、杭州市政府受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件,审结6件,无一纠错。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1件,审结33件,无一件败诉。本区部门、镇街行政诉讼案件127件,审结93件,败诉16件。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起,部门街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起。

(四)提供法制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优质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服务工作,审查行政机关合同及重大决策事项45。坚持做好应诉、调解、舆论释疑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及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深化改革,落实法律审查,推进改革进程。完成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政府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风险防范、重点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中心工作的法律咨询服务,委托代理出庭应诉18起。

(五)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优化和突出互动服务功能,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99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17年共收到纸质和网络依申请公开件40件,按时答复40件,无逾期答复件。

(六)开展学法培训系列活动,执法队伍建设专业化。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2017年度区法制办共组织两期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236人参加考试,通过194人,通过率达82.2%,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共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1505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各镇街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与《纲要》确定的目标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在工作理念上还没有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在工作部署上还没有完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对待;在工作方法上行政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在工作基础上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量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突出重点,尽责履职,努力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信心,更加自觉的担当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责,力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加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着力把握重点环节和程序。一是把握好依法执政与履行职责的关系。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就是违法。牢固树立“职责法授”的观念,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依法履行职责。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把握好行政效率与行政程序的关系。现在,有些镇街部门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决策压力大,特别在一些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环保等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中,镇街部门面临的压力确实客观存在,但还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不能重实体轻程序,不能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不可忽视行政行为作出前的法律论证,法律法规规定的环节一个不能漏。所作行政行为如果存在超越职权、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重大瑕疵,事后难以弥补,工作更加被动。三是把握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在确定阶段性目标、研究具体问题时,既要继承过去成功的思路和发展框架,又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有所创新;既要考虑工作的全面推进,又要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有时所采取的措施可能会与群众意愿不一致,可能会不协调的,这就要求必须把群众的长远利益与群众的现实利益统一起来,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不办有违民心的事、不做有背民意的事,不干有损民利的事。

(二)加强决策机制建设,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镇街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先交由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各镇街部门要根据区政府决策程序规则,及时修订本单位的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开放式决策的必要程序,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正义。二全面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突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严肃性,合法性、科学性。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坚决消除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加强对“三统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提交区政府或区府办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履行本单位法制审核、公众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必须认真对照梳理,因为现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与以往相比更加严格,依据不充分,程序不到位,难以通过杭州市备案。我区已经发生1件被撤销,3件被通报的情况。督促各镇街部门要认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和严格管理的要求,不可用以往习惯性思维对待此项工作。

(三)加强复议诉讼规范化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各镇街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坚持预防、化解两手抓,努力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最低层级、化解在最初阶段,做到抓源头、抓苗头、抓“头头”。要畅通化解渠道,力促案结事了。区法制办将全面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两高一低”专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渠道来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四)加强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权威和形象。当前,随着各项重点建设的推进,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涉及对一部分人既得利益的调整,执法稍有不慎、程序稍有不到位,就可能引发争议、激化矛盾,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到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推进,对此务必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随着简政放权的实施,监督监管必须切实加强。进一步规范执法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通过行政程序公开公正,促进执法结果公开公正。要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违法执法问责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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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4 1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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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号)文件精神,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积极履行行政法制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三化融合”的美丽幸福新临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化。2017年,我区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临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规定各单位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一次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三研三学”活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为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了我区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法律审查、集体审议作为必经程序,使我区重大行政决策更加公开、民主。

(二)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我区一直高度重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日常执法监督与专项执法监督相结合开展各类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区法制办牵头组织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及部门、镇街法制工作人员,每周选取一个单位以上门检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的形式,已完成对33个镇街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成对23个部门118件案卷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216个。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布区政府审批行政执法决定事项93项。完成全区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公告确认行政执法主体87个。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狠抓落实公众参与、法律审查等环节,着重解决有件不审、有件不备等问题。截至目前,区政府及区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均已向杭州市法制办报备。对全区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2718件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区级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1件、失效60件。

(三)畅通救济渠道,解决社会矛盾法治化。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复议、诉讼职责,保障各类重点项目顺利有序推进。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及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办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经调解撤回8件,立案受理74件,审结39件,上年度结转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确认违法4件,撤销1件,责令履行1件。省、杭州市政府受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件,审结6件,无一纠错。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1件,审结33件,无一件败诉。本区部门、镇街行政诉讼案件127件,审结93件,败诉16件。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起,部门街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起。

(四)提供法制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优质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服务工作,审查行政机关合同及重大决策事项45。坚持做好应诉、调解、舆论释疑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及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深化改革,落实法律审查,推进改革进程。完成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政府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风险防范、重点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中心工作的法律咨询服务,委托代理出庭应诉18起。

(五)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优化和突出互动服务功能,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99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17年共收到纸质和网络依申请公开件40件,按时答复40件,无逾期答复件。

(六)开展学法培训系列活动,执法队伍建设专业化。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2017年度区法制办共组织两期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236人参加考试,通过194人,通过率达82.2%,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共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1505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各镇街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与《纲要》确定的目标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在工作理念上还没有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在工作部署上还没有完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对待;在工作方法上行政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在工作基础上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量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突出重点,尽责履职,努力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信心,更加自觉的担当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责,力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加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着力把握重点环节和程序。一是把握好依法执政与履行职责的关系。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就是违法。牢固树立“职责法授”的观念,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依法履行职责。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把握好行政效率与行政程序的关系。现在,有些镇街部门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决策压力大,特别在一些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环保等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中,镇街部门面临的压力确实客观存在,但还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不能重实体轻程序,不能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不可忽视行政行为作出前的法律论证,法律法规规定的环节一个不能漏。所作行政行为如果存在超越职权、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重大瑕疵,事后难以弥补,工作更加被动。三是把握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在确定阶段性目标、研究具体问题时,既要继承过去成功的思路和发展框架,又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有所创新;既要考虑工作的全面推进,又要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有时所采取的措施可能会与群众意愿不一致,可能会不协调的,这就要求必须把群众的长远利益与群众的现实利益统一起来,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不办有违民心的事、不做有背民意的事,不干有损民利的事。

(二)加强决策机制建设,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镇街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先交由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各镇街部门要根据区政府决策程序规则,及时修订本单位的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开放式决策的必要程序,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正义。二全面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突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严肃性,合法性、科学性。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坚决消除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加强对“三统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提交区政府或区府办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履行本单位法制审核、公众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必须认真对照梳理,因为现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与以往相比更加严格,依据不充分,程序不到位,难以通过杭州市备案。我区已经发生1件被撤销,3件被通报的情况。督促各镇街部门要认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和严格管理的要求,不可用以往习惯性思维对待此项工作。

(三)加强复议诉讼规范化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各镇街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坚持预防、化解两手抓,努力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最低层级、化解在最初阶段,做到抓源头、抓苗头、抓“头头”。要畅通化解渠道,力促案结事了。区法制办将全面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两高一低”专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渠道来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四)加强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权威和形象。当前,随着各项重点建设的推进,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涉及对一部分人既得利益的调整,执法稍有不慎、程序稍有不到位,就可能引发争议、激化矛盾,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到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推进,对此务必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随着简政放权的实施,监督监管必须切实加强。进一步规范执法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通过行政程序公开公正,促进执法结果公开公正。要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违法执法问责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