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征收土地实施“地长制”工作管理方案
日期:
2018-09-05 15:07
来源:
记者 汤君芳 通讯员 童锦
浏览量:

为推进城市国际化,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和利用,遏制倾倒垃圾、私搭乱建、偷倒渣土、私自种养殖等“四乱”现象,避免“二次补偿”,确保区容区貌整洁有序,日前,我区制订出台了《临安区征收土地实施“地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通过实施“地长制”,要全面落实相关部门、镇(街道)管理责任,实现征收土地时刻有人负责、有人管,杜绝地块“四乱”现象,确保每宗征收土地顺利交地、管理到位,保障区容区貌整洁有序。管理范围为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到位的区块土地,国土收储土地、统征土地以及其他征用土地。

方案强调,要严格按照年度城改、征收的时间节点制定交地计划,明确移交地块和交地时间,从做地移交至土地出让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交付土地为止。各接地单位作为地块的地长单位,“地长”原则上由接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地长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直管或市场化托管的方式落实地块管理工作。管理经费纳入做地成本,由做地主体承担。要实施挂牌管理,在管理地块明显位置设立“地长制”公示牌,标明地长、地长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方案明确,坚持“分级负责、地长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工作原则,遵循“有项目交项目单位、有主体交项目主体、收储土地交国土、其他土地交镇街”的工作原则。成立区“地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体巡查,各地长单位应建立定点定人值守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巡查管理制度,编制地块巡查台账,实现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做地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分析研究并解决“地长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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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征收土地实施“地长制”工作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5 15:07:51
信息来源:记者 汤君芳 通讯员 童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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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城市国际化,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和利用,遏制倾倒垃圾、私搭乱建、偷倒渣土、私自种养殖等“四乱”现象,避免“二次补偿”,确保区容区貌整洁有序,日前,我区制订出台了《临安区征收土地实施“地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通过实施“地长制”,要全面落实相关部门、镇(街道)管理责任,实现征收土地时刻有人负责、有人管,杜绝地块“四乱”现象,确保每宗征收土地顺利交地、管理到位,保障区容区貌整洁有序。管理范围为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到位的区块土地,国土收储土地、统征土地以及其他征用土地。

方案强调,要严格按照年度城改、征收的时间节点制定交地计划,明确移交地块和交地时间,从做地移交至土地出让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交付土地为止。各接地单位作为地块的地长单位,“地长”原则上由接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地长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直管或市场化托管的方式落实地块管理工作。管理经费纳入做地成本,由做地主体承担。要实施挂牌管理,在管理地块明显位置设立“地长制”公示牌,标明地长、地长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方案明确,坚持“分级负责、地长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工作原则,遵循“有项目交项目单位、有主体交项目主体、收储土地交国土、其他土地交镇街”的工作原则。成立区“地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体巡查,各地长单位应建立定点定人值守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巡查管理制度,编制地块巡查台账,实现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做地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分析研究并解决“地长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