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
2019-11-15 12:45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杭州临安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

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临城投〔2019〕17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区财政局出具了概算审核意见(概算审核告知函〔2019〕1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杭州临安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临安区锦城街道余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7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7674.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384.5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2643.37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122.86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488.24平方米,其余配套用房面积130.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166.96平方米,地下夹层建筑面积822.75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242.02平方米,垃圾直运房建筑面积58.24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68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66个,户数548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配套用房、地下室、道路及绿化等。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2.64,建筑密度18.53%,绿地率30%。

六、总平面布置:原则同意项目的总平面图设计。主入口和次入口均设置在规划道路一侧。

七、单体设计:原则同意建筑单体设计。项目由6幢住宅楼和1幢配套用房及其他公建配套用房等组成,地上最高24层,地下2层。

八、其他

1.结合使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功能布置。

2.按照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落实节能设计。

3.消防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浙江省消防技术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等规定。

4.人防设计按照《浙江省实施(人防法)办法》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等配建防空地下室。

5.海绵城市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有关要求执行。

6.其它未尽事项按国家、省、市各有关规范执行。

九、项目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41869.26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十、希接文后,按基建程序办妥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

项目代码:2019-330112-47-01-802810。

附件:概算总表

关于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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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1-15 12:45:29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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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

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临城投〔2019〕17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区财政局出具了概算审核意见(概算审核告知函〔2019〕1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余村三产地块保障房(暂定名)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杭州临安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临安区锦城街道余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7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7674.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384.5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2643.37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122.86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488.24平方米,其余配套用房面积130.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166.96平方米,地下夹层建筑面积822.75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242.02平方米,垃圾直运房建筑面积58.24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68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66个,户数548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配套用房、地下室、道路及绿化等。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2.64,建筑密度18.53%,绿地率30%。

六、总平面布置:原则同意项目的总平面图设计。主入口和次入口均设置在规划道路一侧。

七、单体设计:原则同意建筑单体设计。项目由6幢住宅楼和1幢配套用房及其他公建配套用房等组成,地上最高24层,地下2层。

八、其他

1.结合使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功能布置。

2.按照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落实节能设计。

3.消防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浙江省消防技术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等规定。

4.人防设计按照《浙江省实施(人防法)办法》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等配建防空地下室。

5.海绵城市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有关要求执行。

6.其它未尽事项按国家、省、市各有关规范执行。

九、项目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41869.26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十、希接文后,按基建程序办妥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

项目代码:2019-330112-47-01-802810。

附件:概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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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