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文件
临教办〔2019〕1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健全教育工作管理机制,畅通上情下达、共商共享的议事渠道,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教育发展,结合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与二级直属单位月例会制度。现予印发公布。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临安区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与二级直属单位月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教育工作管理机制,畅通上情下达、共商共享的议事渠道,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教育发展,结合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区教育局机关内设科室与二级直属单位月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成人员
例会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正、副科室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教育研训中心、教育保障中心、结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辅导站(中心学校)、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例会原则上以组成人员为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例会。例会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局办公室为例会牵头部门。
二、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办法。
2.贯彻、落实教育局党委会、行政例会主要精神和重要决定,通报、宣传全区教育工作重要情况。
3.听取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关于上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主要工作的汇报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局机关科室和学校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4.梳理总结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学习服务教育发展、服务基层学校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教育工作状况,明确、安排下阶段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和计划。
5.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研讨,开展机关干部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等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6.研究决定其他工作。
三、例会工作程序
1.例会由召集人主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一周周日上午8:30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要请假的,要向召集人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2.例会的议题、内容和需提例会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分管领导在会前征集参会成员的意见,并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提出,报召集人审定。会议的相关资料准备以及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会前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3.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由局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并视情况下发知照执行。会议纪要由例会召集人签发。
4.例会议定的工作事项,由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承办、落实,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