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19-03-27 10:33
来源: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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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项目)支出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及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未单独核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62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23.8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185.0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工资、公用经费等调整。

(二)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623.82万元,同比增185.0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工资、公用经费等调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25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285.32万元,项目支出338.5万元。

(三)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23.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支出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2255.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政府采购等。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69.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7.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3.8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16.94万元,主要是2018年涉及人员经费等清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255.99万元,占85.98%;住房保障支出169.95万元,占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8万元, 占7.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2255.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政府采购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69.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7.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09.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0.94万元,下降35.5%,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执行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上年执行数为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2.8%。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外单位协助办案、异地提审、案件侦查等工作餐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招待费用节支明显,本年预算按照略高于上年执行数安排,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5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3.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更新囚车一辆,2019年暂无购置、更新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72万元,比2018年增加9.31万元,增长3.1%,主要是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7辆,囚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技侦大楼运行资金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万元。

2019年政法干警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

2019年办案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万元。

2019年省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2019年省补办案装备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25日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检察院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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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7 10:33:49
信息来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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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项目)支出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及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未单独核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62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23.8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185.0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工资、公用经费等调整。

(二)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623.82万元,同比增185.0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工资、公用经费等调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25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285.32万元,项目支出338.5万元。

(三)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23.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支出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2255.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政府采购等。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69.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7.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3.8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16.94万元,主要是2018年涉及人员经费等清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255.99万元,占85.98%;住房保障支出169.95万元,占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8万元, 占7.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2255.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政府采购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69.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7.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09.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0.94万元,下降35.5%,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执行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上年执行数为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2.8%。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外单位协助办案、异地提审、案件侦查等工作餐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招待费用节支明显,本年预算按照略高于上年执行数安排,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5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3.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更新囚车一辆,2019年暂无购置、更新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72万元,比2018年增加9.31万元,增长3.1%,主要是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7辆,囚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技侦大楼运行资金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万元。

2019年政法干警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

2019年办案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万元。

2019年省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2019年省补办案装备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25日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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