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文件
临教督〔2019〕1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2019年,我区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之年,各相关学校(单位)思想上应高度重视,行动上应积极落实。同时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意见》(浙教督〔2012〕175号)、《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6号),特制定2019年督学责任区工作意见,请各督学责任区、专兼职督学认真执行。
一、工作思路
紧紧依靠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发挥督学责任区在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建议,指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关注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督学责任区工作组织
督学责任区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委员楼伟民负总责,日常事务由督导室负责。
全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按办学层次分5个督学责任区,督查组抽取部分专兼职督学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2019年督学责任区组织
责任区 |
高中 责任区 |
初中 责任区 |
小学一 责任区 |
小学二 责任区 |
幼儿园 责任区 |
所辖 学校 |
5所普高、2所职高、育英、育才、天目双语、特殊学校,共11所 |
13所初中、2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共15所 |
昌化片8所、锦城片12所,共20所 |
於潜片10所、玲珑片8所,博世凯,共19所 |
全区21所公办幼儿园 |
督学组 成员 |
*钱 锋 童文英 林天虹 |
*方晓玲 郑晓华 汪铨华 陈锡亮 |
*王德鸿 王忠火 袁桂苹 李正潮 |
*童仁贤 周莲英 季忠辉 金曙升 |
*胡爱军 陈雅玲 丁慧勤 鲁 瑾 |
打*者为组长
三、督学责任区工作程序
(一)督查程序
1.督导组到某校向学校领导说明来意;
2.督学分头开展督查工作;
3.督导组内部汇总督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
4.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发《督学责任区督查建议及整改意见》;
(二)上半年对各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至少集体督查一次。
责任区全体督学和挂牌责任督学经过集体讨论,根据督查情况对学校排序,确定A、B、C、D等级。
(三)督导室将各责任区的督查考评结果汇总上报教育局。
四、督学责任区主要督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师德师风
学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教师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2.综治安全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制,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及防溺水、防诈骗、防传染病、防意外事故、防校园欺凌等各项安全制度,以及全体教职员工职责;
(3)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及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4)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5)与当地积极开展“四联三防”工作( 联建、联保、联防、联控,防车辆冲撞、防刀斧砍杀、防爆炸),进行“四联三防”和反恐防暴演练。
(6)建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重要演练(防火逃生、防震减灾、反恐防暴、学生乘车应急疏散、寄宿制学生夜间应急疏散、防拐骗)实施方案,并每季度开展演练;
(7)按要求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
(8)按要求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立查立改,落实到位,做到隐患检查整治无盲区。
3.教育教学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临安区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修订稿)》(临教教〔2018〕35号)、《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74号)、《临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施意见》(临教教〔2015〕52 号)、《临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深化课程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教〔2015〕44号)贯彻落实情况。
4.体育工作
中小学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场地、器材配备满足教学要求;开足体育课;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加强体育课程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有85%以上的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
5.卫生保健室和心理辅导室运行
学校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室按要求设置,正常运行。心理辅导工作包括规范心理健康辅导课的开设,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定期开展面向师生的心理宣传活动等内容。
(二)个性内容
1.普高:
深化课程改革与适应高考改革的推进情况。
2.职高:
(1)积极有效地推进中职课改,认真开展“2.5+0.5”学制调整改革试点工作。
(2)有效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
(3)中职学校社会培训量达在校生总数的1.2倍。
(4)省市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有效推进。
3.义务教育学校:
(1)《临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临教教〔2015〕3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临安市教育局关于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和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临教教〔2016〕7号)、《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1号)、《关于推进小学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18〕38 号)、《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重申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临教教〔2018〕1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生评价机制。建有完善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校有操作性强的评价细则、并能按要求填写学生成长手册。《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临教教〔2017〕45号)执行情况。
(3)班额情况。所有班级学生人数与学籍系统是否一致。
(4)学生学业质量。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
(5)预防近视工作。
4.公办幼儿园:
(1)《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第四章、第五章。
(2)办学行为规范,贯彻落实新《幼儿园工作规程》。
(3)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落实情况。
五、督查意见的处理
1.督导组向学校反馈督查意见;
2.跟踪督查学校的整改情况;
3.年度督查结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业绩考核,A级不扣分,B级扣0.5分,C级扣1分,D级扣1.5分。
六、工作要求
(一)每次督导必须由督学三人以上参加,责任区督学组长做好工作安排。
(二)督导工作应做到:
1.随时随机,不事先通知被督查学校;
2.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讲情面,不瞒实情;
3.廉洁督查,不接受宴请和礼品;
4.接受学校监督,如发现督学有违规行为,可向教育局纪检组举报。
七、挂牌督导
中小学挂牌督导是督学责任区的重要工作内容,各责任督学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对责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9年3月6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