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诉工作会议暨“诉前会议”现场推进会在我区召开
日期:
2019-06-06 09:12
来源:
见习记者 雷竺欢
浏览量:

全市公诉工作会议暨“诉前会议”现场推进会日前在我区召开,临安、萧山两区作为全省诉前会议试点单位先后作交流发言。

诉前会议,是检察人员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公开听取侦查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自2017年5月被确定为全省诉前会议试点单位以来,区检察院坚持边实践边探索,先后在45件案件中适用诉前会议制度,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36件,补植复绿10件,就证据问题排除办案质量隐患9件。这一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公诉工作情况》采用。

会上,区检察院在交流经验时说,在收集国内外相关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确定了诉前会议的各项规则。夯实制度基础,构建“四个明确”,即明确案件范围及参会对象、明确启动程序及具体流程、明确争议事项处理及相关文书、明确成果运用方式。

同时,区检察院积极厘清功能定位,注重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与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并不断深化工作成果,邀请侦查人员参加诉前会议,听取侦查机关建议,注重检警协同,搭建诉侦交流平台;通过诉前会议听取记录律师意见,畅通检律沟通,搭建诉辩交流平台;通过与主审法官沟通,将诉前会议达成的结果充分运用于庭审,强化庭审质效,搭建诉审交流平台;修复社会关系,搭建定纷止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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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诉工作会议暨“诉前会议”现场推进会在我区召开
发布时间:2019-06-06 09:12:25
信息来源:见习记者 雷竺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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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诉工作会议暨“诉前会议”现场推进会日前在我区召开,临安、萧山两区作为全省诉前会议试点单位先后作交流发言。

诉前会议,是检察人员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公开听取侦查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自2017年5月被确定为全省诉前会议试点单位以来,区检察院坚持边实践边探索,先后在45件案件中适用诉前会议制度,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36件,补植复绿10件,就证据问题排除办案质量隐患9件。这一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公诉工作情况》采用。

会上,区检察院在交流经验时说,在收集国内外相关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确定了诉前会议的各项规则。夯实制度基础,构建“四个明确”,即明确案件范围及参会对象、明确启动程序及具体流程、明确争议事项处理及相关文书、明确成果运用方式。

同时,区检察院积极厘清功能定位,注重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与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并不断深化工作成果,邀请侦查人员参加诉前会议,听取侦查机关建议,注重检警协同,搭建诉侦交流平台;通过诉前会议听取记录律师意见,畅通检律沟通,搭建诉辩交流平台;通过与主审法官沟通,将诉前会议达成的结果充分运用于庭审,强化庭审质效,搭建诉审交流平台;修复社会关系,搭建定纷止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