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8369/2019-41823 文件编号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19-08-15 18:01:57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青山湖垂钓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湖发展战略,保护青山湖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巩固“五水共治”成果,提升美丽河湖建设水平,根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青山湖垂钓区的通告》。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三、适用对象

广大垂钓爱好者

四、主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五、主要内容

违反通告规定,在青山湖垂钓区外进行垂钓以及违反《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将依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没收渔获物和钓具,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9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9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