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8369/2019-41823 | 文件编号 |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19-08-15 18:01:57 | |
政策原文 |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青山湖垂钓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湖发展战略,保护青山湖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巩固“五水共治”成果,提升美丽河湖建设水平,根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青山湖垂钓区的通告》。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三、适用对象
广大垂钓爱好者
四、主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五、主要内容
违反通告规定,在青山湖垂钓区外进行垂钓以及违反《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将依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没收渔获物和钓具,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9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9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