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日期:
2019-09-27 16:17
来源:
区消防大队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高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队长1名、指导员1名、驾驶员2名、队员6名;

2.板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队长1名、指导员1名、驾驶员2名、队员6名;

3.天目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队长1名、指导员1名、驾驶员2名、队员6名;

4.昌化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人):副队长1名、队员13名、驾驶员1名;

5.太湖源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人):队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报名加入专职消防员队伍;

4.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9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如化工、体育等),经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驾驶员岗位需持B2照以上驾驶证,且从事地方驾驶工作2年及以上,原则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户籍不限;

9.身高体重标准: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队退役士兵、原专职消防队员、持有灭火救援职业资格证书、特种车辆驾驶证等人员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6.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与发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青山湖消防中队,咨询电话 0571-61107600,蓝玉云1599008111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驾驶证、复退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从事地方驾驶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职消防队且限报1个岗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

4.资格审查: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体技能测试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开考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并在“临安消防在线”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二)体技能测试

每个单项需达到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三)面试(目测)

从形象气质、入队动机、工作经历、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是否有纹身等方面进行当面了解掌握。

(四)心理测试

利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参照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消防在线”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每期为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专职消防员工作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制,年薪金约6.45万元(含单位、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除统一参加“五险一金”外,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享受探亲假90天(含国定假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10月7日前取得要求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入职培训(含体格复查)。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包括试用期),培训期间表现良好,且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入职培训后试用期为二个月。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合格者,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聘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2)聘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4.公告。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消防在线”

(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74419/index.html)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1-61107600,蓝玉云15990081119。 

 

附件:

1.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授权委托书(模板)

 

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附件2: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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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7 16:17:50
信息来源: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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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1.高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队长1名、指导员1名、驾驶员2名、队员6名;

2.板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队长1名、指导员1名、驾驶员2名、队员6名;

3.天目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人):队长1名、指导员1名、驾驶员2名、队员6名;

4.昌化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人):副队长1名、队员13名、驾驶员1名;

5.太湖源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人):队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报名加入专职消防员队伍;

4.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9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如化工、体育等),经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驾驶员岗位需持B2照以上驾驶证,且从事地方驾驶工作2年及以上,原则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户籍不限;

9.身高体重标准: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队退役士兵、原专职消防队员、持有灭火救援职业资格证书、特种车辆驾驶证等人员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6.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与发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青山湖消防中队,咨询电话 0571-61107600,蓝玉云1599008111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驾驶证、复退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从事地方驾驶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职消防队且限报1个岗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

4.资格审查: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体技能测试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开考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并在“临安消防在线”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二)体技能测试

每个单项需达到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三)面试(目测)

从形象气质、入队动机、工作经历、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是否有纹身等方面进行当面了解掌握。

(四)心理测试

利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参照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消防在线”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每期为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专职消防员工作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制,年薪金约6.45万元(含单位、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除统一参加“五险一金”外,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享受探亲假90天(含国定假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10月7日前取得要求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入职培训(含体格复查)。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包括试用期),培训期间表现良好,且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入职培训后试用期为二个月。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体技能测试、面试(目测)、心理测试合格者,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聘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2)聘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4.公告。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消防在线”

(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74419/index.html)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1-61107600,蓝玉云15990081119。 

 

附件:

1.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授权委托书(模板)

 

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2019年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附件2: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