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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77/2020-643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成文日期 2020-10-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水〔2020〕177号 关于成立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20-10-16 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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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鲁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双溪口水库工程为浙江省重点项目,现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PPP项目合同,成立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双溪口水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内部管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履约保函挂钩,特制定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小组。

组长:刘保法

副组长:楼鑫华

考核由王晓欣总牵头。

项目资金考核组  负责人:  雷勇

组员:方文忠 方克宇

工程建设考核组  负责人:梁峰

组员:严江明  陈俊 何正华 吕伟力

综合管理考核组  负责人:邵亚

组员:陈江林  徐炯

二:考核办法。

见附件: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办法自2020年10月12日开始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0年10月15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现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PPP项目合同,同时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对双溪口水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内部管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履约保函挂钩,特制定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

建设期内,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甲方)主要通过常规考核的方式对项目公司(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建设履约保函挂钩。

常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甲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项目公司杭州鲁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考核的时间,项目公司须配合甲方的考核。

临时考核:建设期甲方可以随时自行考核项目公司的建设期履约情况。临时考核由甲方单独进行,但必须以摄像、摄影等方式记录考核过程和发现的问题。临时考核每年4次,按季度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原则上1季度开展一次统计,统计结果作为一次临时考核总分,日常检查时间由甲方视情况自行决定。日常检查作为临时考核的主要打分依据,检查内容见附表,发现任何不符合考核标准、要求或不规范的行为时,则以《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日常检查意见》书面形式当场告知项目公司,责令项目公司限期改正,如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则在下次常规和临时考核中,该项得分为0分,若分值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相关约定兑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二)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双溪口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

序号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补充说明

专项考核组

1

项目资金

15

资金到位及资金监管

符合PPP项目合同规定的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融资计划要求。资金按建设进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根据项目对资金的需要时间、融资计划及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综合进行评分。

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每次扣0.5分。

1.资金应按融资计划要求的时间到位,未到位的每次扣1分。

2.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制度应报实施机构审核备案,未报备的扣1分。

3.建设资金和移民征地款应按EPC合同、移民安置协议等支付,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的每次扣0.5分。

4.建设资金支付不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起违规支付扣1分,上限3分。

5.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扣1分。

6.未按要求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的扣1分。

7.发现抽逃、挪用、挤占、截留建设资金,高息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的扣5分。

 

 

组长: 雷勇

组员: 方文忠 方克宇

2

工程质量

25分

质量控制管理   (20分)

符合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规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存在质量缺陷的,每处扣0.2分;工程一次性交(竣)工验收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扣5分;发生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扣4分;无正当理由,项目开工前未办质量监督手续的,扣2分。整改后评定仍旧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出。

1、施工质量、施工工艺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视为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2、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工程实体质量的相关要求。

组长:梁  峰

组员 :严江明

      陈  俊

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  (5分)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管理体系

未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扣5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的,扣3分。

1、验收程序、评定不规范按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

2、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到岗到位的按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

3、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质量管理体系与行为的相关要求。

3

工期进度

20分

开工日  (5分)

按约定开工日期开工

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扣5分。

以乙方上报的工程年度施工计划和甲方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具体建设内容开工时间节点为考核节点依据。一个建设内容未及时开工扣1分,扣完即止。乙方未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得甲方同意,导致开工时间节点变化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

组长:梁  峰

组员:何正华

吕伟力

 

按时完工(15分)

按照PPP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进度节点完成,按照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要求保持一致,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建设。

未按照PPP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进度节点完成,每次扣3分;未按照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要求保持一致,每次扣3分;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的,扣15分。

1、以甲方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进度节点为考核时间节点依据。

2乙方未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得甲方同意,导致工期变化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3、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相关要求。

4

工程安全

20分

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5分)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

相关建设管理制度未建立的扣5分;不健全或相关制度没有针对性的,扣2分。

1、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2、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3、项目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到岗到位的、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安全管理制度没有针对性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

组长:梁  峰

组员:严江明

      陈  俊  

安全生产执行   (15分)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杜绝死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安监部门认定为准。一般事故(扣5分)、较大事故(扣15分)、重大事故(按不合格评定并按规定退出)、特别重大事故(按不合格评定并按规定退出)。


5

文明施工

10分

文明施工措施   (10分)

按照《浙江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执行《关于双溪口水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等要求。

 

项目公司和各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文明施工措施的扣5分,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0分。

1、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相关要求。

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评分细则》

组长:梁  峰

组员:何正华

吕伟力

6

内部管理

5分

资料管理(1分)

按照相关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所有相关工程材料按规定收集存档。

未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工程资料签章不齐的,每次扣0.5分,料收集整理不齐全的,扣0.5


组长:邵  亚

组员:陈江林

徐  炯

人员管理(3分)

按工程要求投入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且持证上岗。

未按要求投入相应技术人员的一人扣0.5分;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扣0.5分。

以项目公司及总承包单位中层以上人员考勤为准,出勤要求每月不少于21天,按每月每人扣0.5分。无考勤记录此项不得分。

廉政建设(1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洁身自好,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廉政作风制度。

项目公司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扣1分;情节严重,被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批评的,或构成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直接列为“不合格”。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八项规定,每人每次扣1分。

7

公众满意度

5分

公众满意度(5分)

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公众的满意度

因项目公司原因遭周边居民投诉的或者遭到媒体曝光的,一次扣1分,两次扣3分,三次扣5分,三次以上采取退出机制。

在工程施工建设中,因不文明施工或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投诉、举报,按每次扣1分。

组长:邵  亚

组员:陈江林

徐  炯

注:若国家、省、市、区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规定,则上表中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国家、省、市、区出台标准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


(三)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日常检查意见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临水-SXK-2020-01

工程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

考核单位(甲方)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项目法人(乙方)

杭州鲁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


主要问题


意见建议

以上存在问题,要求项目法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加大力度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    年  月  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如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则在下次常规和临时考核中,该项得分为0分。

考核人员签名:

责任单位

签名确认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四)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打分表

序号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内容

评分

备注

1

项目资金

15

资金到位及资金监管



2

工程质量

25

质量控制管理   20分)



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  (5分)


3

工期进度

20

开工日  (5分)



按时完工(15分)


4

工程安全

20

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5分)



安全生产执行   (15分)


5

文明施工

10

文明施工措施   (10分)



6

内部管理

5

资料管理(1分)



人员管理(3分)


廉政建设1分)


7

公众满意度

5

公众满意度(5分)




合计

100

/



 

(五)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建设期绩效常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打分,根据每次建设期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提取建设履约保函相应金额。

1)绩效考核得分≥80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不提取建设履约保函金额;

2)80分>绩效考核得分≥70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5%金额;

3)70分>绩效考核得分≥60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15%金额;

4)60分以下为不合格,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提取建设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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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77/2020-643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成文日期 2020-10-16
临水〔2020〕177号 关于成立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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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口水库工程为浙江省重点项目,现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PPP项目合同,成立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双溪口水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内部管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履约保函挂钩,特制定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小组。

组长:刘保法

副组长:楼鑫华

考核由王晓欣总牵头。

项目资金考核组  负责人:  雷勇

组员:方文忠 方克宇

工程建设考核组  负责人:梁峰

组员:严江明  陈俊 何正华 吕伟力

综合管理考核组  负责人:邵亚

组员:陈江林  徐炯

二:考核办法。

见附件: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办法自2020年10月12日开始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0年10月15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现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PPP项目合同,同时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对双溪口水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内部管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履约保函挂钩,特制定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

建设期内,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甲方)主要通过常规考核的方式对项目公司(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建设履约保函挂钩。

常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甲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项目公司杭州鲁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考核的时间,项目公司须配合甲方的考核。

临时考核:建设期甲方可以随时自行考核项目公司的建设期履约情况。临时考核由甲方单独进行,但必须以摄像、摄影等方式记录考核过程和发现的问题。临时考核每年4次,按季度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原则上1季度开展一次统计,统计结果作为一次临时考核总分,日常检查时间由甲方视情况自行决定。日常检查作为临时考核的主要打分依据,检查内容见附表,发现任何不符合考核标准、要求或不规范的行为时,则以《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日常检查意见》书面形式当场告知项目公司,责令项目公司限期改正,如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则在下次常规和临时考核中,该项得分为0分,若分值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相关约定兑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二)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双溪口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

序号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补充说明

专项考核组

1

项目资金

15

资金到位及资金监管

符合PPP项目合同规定的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融资计划要求。资金按建设进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根据项目对资金的需要时间、融资计划及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综合进行评分。

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每次扣0.5分。

1.资金应按融资计划要求的时间到位,未到位的每次扣1分。

2.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制度应报实施机构审核备案,未报备的扣1分。

3.建设资金和移民征地款应按EPC合同、移民安置协议等支付,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的每次扣0.5分。

4.建设资金支付不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起违规支付扣1分,上限3分。

5.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超过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扣1分。

6.未按要求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的扣1分。

7.发现抽逃、挪用、挤占、截留建设资金,高息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的扣5分。

 

 

组长: 雷勇

组员: 方文忠 方克宇

2

工程质量

25分

质量控制管理   (20分)

符合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规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存在质量缺陷的,每处扣0.2分;工程一次性交(竣)工验收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扣5分;发生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扣4分;无正当理由,项目开工前未办质量监督手续的,扣2分。整改后评定仍旧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出。

1、施工质量、施工工艺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视为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2、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工程实体质量的相关要求。

组长:梁  峰

组员 :严江明

      陈  俊

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  (5分)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管理体系

未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扣5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的,扣3分。

1、验收程序、评定不规范按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

2、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到岗到位的按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

3、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质量管理体系与行为的相关要求。

3

工期进度

20分

开工日  (5分)

按约定开工日期开工

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扣5分。

以乙方上报的工程年度施工计划和甲方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具体建设内容开工时间节点为考核节点依据。一个建设内容未及时开工扣1分,扣完即止。乙方未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得甲方同意,导致开工时间节点变化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

组长:梁  峰

组员:何正华

吕伟力

 

按时完工(15分)

按照PPP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进度节点完成,按照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要求保持一致,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建设。

未按照PPP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进度节点完成,每次扣3分;未按照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要求保持一致,每次扣3分;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的,扣15分。

1、以甲方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进度节点为考核时间节点依据。

2乙方未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得甲方同意,导致工期变化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3、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相关要求。

4

工程安全

20分

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5分)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

相关建设管理制度未建立的扣5分;不健全或相关制度没有针对性的,扣2分。

1、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2、符合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试行)(监督质函〔2020〕16号)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3、项目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到岗到位的、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安全管理制度没有针对性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

组长:梁  峰

组员:严江明

      陈  俊  

安全生产执行   (15分)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杜绝死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的,以安监部门认定为准。一般事故(扣5分)、较大事故(扣15分)、重大事故(按不合格评定并按规定退出)、特别重大事故(按不合格评定并按规定退出)。


5

文明施工

10分

文明施工措施   (10分)

按照《浙江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执行《关于双溪口水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等要求。

 

项目公司和各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文明施工措施的扣5分,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0分。

1、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指导手册》相关要求。

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评分细则》

组长:梁  峰

组员:何正华

吕伟力

6

内部管理

5分

资料管理(1分)

按照相关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所有相关工程材料按规定收集存档。

未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未落实的,扣1分;工程资料签章不齐的,每次扣0.5分,料收集整理不齐全的,扣0.5


组长:邵  亚

组员:陈江林

徐  炯

人员管理(3分)

按工程要求投入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且持证上岗。

未按要求投入相应技术人员的一人扣0.5分;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扣0.5分。

以项目公司及总承包单位中层以上人员考勤为准,出勤要求每月不少于21天,按每月每人扣0.5分。无考勤记录此项不得分。

廉政建设(1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洁身自好,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廉政作风制度。

项目公司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扣1分;情节严重,被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批评的,或构成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直接列为“不合格”。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八项规定,每人每次扣1分。

7

公众满意度

5分

公众满意度(5分)

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公众的满意度

因项目公司原因遭周边居民投诉的或者遭到媒体曝光的,一次扣1分,两次扣3分,三次扣5分,三次以上采取退出机制。

在工程施工建设中,因不文明施工或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投诉、举报,按每次扣1分。

组长:邵  亚

组员:陈江林

徐  炯

注:若国家、省、市、区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规定,则上表中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国家、省、市、区出台标准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


(三)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日常检查意见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临水-SXK-2020-01

工程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

考核单位(甲方)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项目法人(乙方)

杭州鲁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


主要问题


意见建议

以上存在问题,要求项目法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加大力度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    年  月  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如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则在下次常规和临时考核中,该项得分为0分。

考核人员签名:

责任单位

签名确认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四)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打分表

序号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内容

评分

备注

1

项目资金

15

资金到位及资金监管



2

工程质量

25

质量控制管理   20分)



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  (5分)


3

工期进度

20

开工日  (5分)



按时完工(15分)


4

工程安全

20

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5分)



安全生产执行   (15分)


5

文明施工

10

文明施工措施   (10分)



6

内部管理

5

资料管理(1分)



人员管理(3分)


廉政建设1分)


7

公众满意度

5

公众满意度(5分)




合计

100

/



 

(五)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期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建设期绩效常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打分,根据每次建设期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提取建设履约保函相应金额。

1)绩效考核得分≥80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不提取建设履约保函金额;

2)80分>绩效考核得分≥70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5%金额;

3)70分>绩效考核得分≥60分,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15%金额;

4)60分以下为不合格,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提取建设履约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