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0-6437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浙财基【2020】7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联合成立基层资金管理和扶贫项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文出台《临安区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临财发【2020】49号),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合力推进。
一、 检查基本情况
我区根据前期部门、镇街上报的自查情况,分别对於潜、潜川、清凉峰、龙岗、太湖源、玲珑6个镇街和民政、农业农村局2个部门有关“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低保认定、低保、底边、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和“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开展了重点检查。重点对基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乡镇服务平台一卡通管理三大方面逐一进行资料检查,并延伸村、农户、个人进行走访检查。本次检查部门、镇街自查率100%,区级重点检查涉及资金2.21亿元,占2019年我区扶贫资金总量的55.26%。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扶贫资金拨付不规范。
检查“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时发现,於潜镇消薄资金1500万元未按临扶持办【2020】5号文件要求拨付到对应的12个村,而是由该镇以委托投资管理运行方式直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按照每年5%回报率收取75万元收益后由该镇政府统筹拨付到9个村完成2019年度消薄任务,9个村中其中4个村属于文件所列应补助范围,另外5个村不属于文件所列12个村的范围。
2、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检查农业农村局“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时发现,板桥镇等6个镇街20个村投资1800万元消薄补助资金到百孚竹制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项目,但2019年该20个村未获得投资分红。
三、 整改情况
我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落实整改责任主
体,确保抓细抓实整改工作。
1、“部分扶贫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已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及相关镇街,因为涉及的扶贫资金均已由相关镇政府代为拨付及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涉及到的薄弱村都委托於潜镇人民政府消薄资金投资管理,薄弱村已与於潜镇签订委托书,按消薄投资进行消薄项目分红。
2、“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已由区农业农村局整改落实,目前通过临安区委区政府会议审议,百孚竹制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项目将整体委托给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确保2020年产生较高的项目收益,现正在整改落实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并尽快建立对扶贫专项资金的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检查结果与考核评价挂钩,以查促管,推动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更科学规范。
临安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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