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0-6453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0-2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国有房产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报告
日期:
2020-10-23 09:09
来源:
浏览量:

临安区审计局:

根据《临安区国有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临审调报﹝2020﹞2号)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调查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聚焦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认真分析,明确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落实,加强整改

(一)关于审计提出的“仍有部分国有房(地)产游离在清查之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情况,我局及时开展区属国有房产清查,进一步摸清房产底数。及时向各单位下发《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20]45号),并下发《临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房产权证登记情况核实表》,同时进行房产(土地)的清查工作,实现区属国有房产核查100%覆盖。目前上述房产已基本清查核实,纳入资产管理范围。 

(二)关于审计提出的“填报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我局牵头开展的区属国有房产(土地)清查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了土地权属和面积,我局及时进行了核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另外,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有关玲珑街道和住建局的问题,我局及时向玲珑街道和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国有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通知书》,目前玲珑街道已反馈并整改到位。住建局按照我局(临财发[2020]45号)文件,经房产核实,已无属于万马集团的资产。

(三)关于审计提出的“国有房产中办公、营业用房闲置较多”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及闲置用房逐步实行统筹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出租、闲置房产,逐步整合到区级国有公司,盘活闲置房地产,由区国有公司集中开展经营用房的整合与运作,发挥房产的资本效应,目前已将138处房产,约5.5万平方米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闲置房产划转国有公司。2020年我局出台《关于临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发[2020]26号),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堵塞管理漏洞,细化房产出租管理办法,通过统一审批手续、统一委托评估、统一合同文本、统一出租流程,推进房屋出租工作公开、透明。

(四)关于审计提出的“资产云”登记部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集相关单位开会,明确权属,对资产权属明晰的及时进行登记,对存在重复登记的进行注销,同时财务账进行更正,确保账实相符。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审计提出的“社区配套用房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配套用房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临政办[2018]40号),已将该问题反馈至民政局,该局对相关问题已整改。

(六)关于审计提出的“权证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1.“原花鸟市场应当注销权证而未及时注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该房产权证属于其下属良种场资产,拆迁后一直未兑现,土地一直属于良种场。详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於潜大街等五块土地未入账的情况说明》中的第4点。

2.“权证未及时变更,导致权责不一致情况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涉及未及时变更的单位及接受单位尽快把相关资料提交到区不动产中心,同时在4月30日邀请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参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题会议,协同单位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经核实,各相关单位在2007年12月划拨出去的资产已经进行了资产变更处理,住建局7处房产核销也已整改到位。

(七)部分房产长期挂在建工程未结算入账

     关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临安区福利中心二期(康复中心)工程,主要包括康复大楼及其相关附属设施,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投入使用,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长期挂“在建工程”。玲珑街道文化楼于2014年拆建,2015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单位目前都已委托中介公司对其未办理的资产进行审计,待审计报告完成后,我局将督促做好相应资产登记和账务处理工作。

(八)关于审计提出的“部分权证信息重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太湖源镇和高虹镇中心学校,督促2家单位尽快查实情况,并及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根据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国有房产管理将落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等制度,规范出租行为,上半年已出台《临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临财发[2020]26号,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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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安区国有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临审调报﹝2020﹞2号)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调查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聚焦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认真分析,明确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落实,加强整改

(一)关于审计提出的“仍有部分国有房(地)产游离在清查之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情况,我局及时开展区属国有房产清查,进一步摸清房产底数。及时向各单位下发《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20]45号),并下发《临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房产权证登记情况核实表》,同时进行房产(土地)的清查工作,实现区属国有房产核查100%覆盖。目前上述房产已基本清查核实,纳入资产管理范围。 

(二)关于审计提出的“填报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我局牵头开展的区属国有房产(土地)清查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了土地权属和面积,我局及时进行了核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另外,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有关玲珑街道和住建局的问题,我局及时向玲珑街道和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国有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通知书》,目前玲珑街道已反馈并整改到位。住建局按照我局(临财发[2020]45号)文件,经房产核实,已无属于万马集团的资产。

(三)关于审计提出的“国有房产中办公、营业用房闲置较多”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及闲置用房逐步实行统筹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出租、闲置房产,逐步整合到区级国有公司,盘活闲置房地产,由区国有公司集中开展经营用房的整合与运作,发挥房产的资本效应,目前已将138处房产,约5.5万平方米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闲置房产划转国有公司。2020年我局出台《关于临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发[2020]26号),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堵塞管理漏洞,细化房产出租管理办法,通过统一审批手续、统一委托评估、统一合同文本、统一出租流程,推进房屋出租工作公开、透明。

(四)关于审计提出的“资产云”登记部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集相关单位开会,明确权属,对资产权属明晰的及时进行登记,对存在重复登记的进行注销,同时财务账进行更正,确保账实相符。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审计提出的“社区配套用房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配套用房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临政办[2018]40号),已将该问题反馈至民政局,该局对相关问题已整改。

(六)关于审计提出的“权证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1.“原花鸟市场应当注销权证而未及时注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该房产权证属于其下属良种场资产,拆迁后一直未兑现,土地一直属于良种场。详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於潜大街等五块土地未入账的情况说明》中的第4点。

2.“权证未及时变更,导致权责不一致情况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涉及未及时变更的单位及接受单位尽快把相关资料提交到区不动产中心,同时在4月30日邀请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参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题会议,协同单位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经核实,各相关单位在2007年12月划拨出去的资产已经进行了资产变更处理,住建局7处房产核销也已整改到位。

(七)部分房产长期挂在建工程未结算入账

     关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临安区福利中心二期(康复中心)工程,主要包括康复大楼及其相关附属设施,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投入使用,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长期挂“在建工程”。玲珑街道文化楼于2014年拆建,2015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单位目前都已委托中介公司对其未办理的资产进行审计,待审计报告完成后,我局将督促做好相应资产登记和账务处理工作。

(八)关于审计提出的“部分权证信息重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太湖源镇和高虹镇中心学校,督促2家单位尽快查实情况,并及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根据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国有房产管理将落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等制度,规范出租行为,上半年已出台《临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临财发[2020]26号,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