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0-02-24 11:07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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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度法治临安建设考评细则》(临委法办〔2019〕4号)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临依办〔2019〕7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以来,人力社保局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82号)和省人力社保系统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人力社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力社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持续深化人力社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全面构建群众办事便利、营商环境优良的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在办理人力社保业务过程中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激发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活力。通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132个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已100%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即时办理和跑零次44个民生事项实现或部分实现政务服务网端、“浙里办”APP端和窗口端“三端”一证通办。扎实推进“一件事”联办改革,在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联办窗口。牵头做好“失业”“退休”、“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体劳动者就业创业”、“员工招聘”五个生命周期一件事,精简办事材料、再造业务流程,优化格式表单,编制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其中“退休”一件事,在省厅规定的12个事项联办基础上,根据实际,增加至24个事项联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同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人才居住证申领2个“一件事”联办改革。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涉及8部门17项事项,申报材料从125份消减至16份,办理时间由129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办事“跑一次”改革成果明显,根据省市关于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专题改革的要求,从涉及部门较多、办件量较大、流程较复杂、办理时限较长、办事人员反映较集中的事项入手,开展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通过标准化比对、环节改造、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时限压缩,确定我局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7个主项、20个子项,将原先需要办事提交的87项材料减少到60项,精简比例为31%,将原先需,120个办理工作日,压缩为45个工作日,压缩时限比为62.5%。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配合市局完成了人力社保数字化工程,实现主城区社保、就业、行政业务“数据大集中、应用系统大集中”,为提升人力社保一体化水平迈进了一大步。

(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科学管理人社业务的依据

通过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科学管理人力社保业务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据,推动我人力社保领域的地方政策法规基本达到与上位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目标。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了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协助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完备执法监督机制,全力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高效

印发《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36 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35号)、《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47号)、《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临人社发〔2019〕48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2019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号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了按要求公开;局系统共配备行政执法设备51台,劳动保障监察办理案件实现了全过程可回溯继续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启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和推广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执法人员账号10个,不断提升政府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3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领取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

(四)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努力控制发案量降低败诉

继续系统内大力开展“两高一低”专项活动,稳妥处理好行政案件,努力控制发案量、尽力降低败诉率、积极提升调解率。2019年,我局答复行政复议案件4件,已结案3件,其中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2,被纠错1件。答辩行政诉讼案件4件(1件2018年结转,1件二审案件),已结案4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3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诉讼案件1件;败诉率为0。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目前负责人出庭应诉22件结案无需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

(五)落实“七五”普法责任,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确立年度重点普法任务为组织开展“临安无欠薪”专题普法大宣传活动,为打响人力社保普法金名片定好目标,目前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队已牵头开展全领域、全纵深、全方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欠薪典型案例、无欠薪治理成效等宣传行动。在“走亲连心三服务”过程中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将普法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中去。继续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定时定点在招聘会设摊现场咨询,采取互动式问答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于2019年65日组织72名局机关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栖霞岭馆区;组织学习《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系统内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及“三年轮训”工作,至目前已完成局机关所有干部轮训。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9年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法4次,内容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传达至局机关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机关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党委班子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和最好的措施为构建“法治人社”体系不断奋进。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督促局机关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岗位培训力度,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最多跑一次”改革成为新常态工作的背景下,不断拓展和挖掘优化人力社保办事服务的突破点。在线下服务上寻求突破点,逐步打通业务收件、受理环节,实现人力社保事项“进门一个号,办事一个窗”。在便民服务上寻求突破点,继续深化“一件事”联办,实现从“能办”到“好办”“办优”的转变,从企业和公民“一件事”联办延伸到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进一步扩大“全城通办”“就近办”的事项范围;加快推进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进程。在信息支撑上寻求突破,做好政务服务平台2.0试点对接工作,确保按期上线运行;优化网办、掌办程序,提高部门数据和电子证照的共享质量,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

(三)完备全人力社保系统政策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现局规范性文件网上流转,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备案尽备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执法监督、法制审查、网上公开、有效性标注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回头看,重点自查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我局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

)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被复议应诉制度,健全落实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和被复议案件,积极做好答辩(答复)、出庭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总结分析工作,研究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善于借力调处,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案情通报分析、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和落实。

)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改进方式方法,围绕人力社保中心任务,以“根治欠薪行动”为主题,重点开展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推进人力社保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管理、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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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11:07:25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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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以来,人力社保局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82号)和省人力社保系统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人力社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力社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持续深化人力社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全面构建群众办事便利、营商环境优良的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在办理人力社保业务过程中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激发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活力。通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132个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已100%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即时办理和跑零次44个民生事项实现或部分实现政务服务网端、“浙里办”APP端和窗口端“三端”一证通办。扎实推进“一件事”联办改革,在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联办窗口。牵头做好“失业”“退休”、“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体劳动者就业创业”、“员工招聘”五个生命周期一件事,精简办事材料、再造业务流程,优化格式表单,编制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其中“退休”一件事,在省厅规定的12个事项联办基础上,根据实际,增加至24个事项联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同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人才居住证申领2个“一件事”联办改革。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涉及8部门17项事项,申报材料从125份消减至16份,办理时间由129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办事“跑一次”改革成果明显,根据省市关于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专题改革的要求,从涉及部门较多、办件量较大、流程较复杂、办理时限较长、办事人员反映较集中的事项入手,开展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通过标准化比对、环节改造、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时限压缩,确定我局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7个主项、20个子项,将原先需要办事提交的87项材料减少到60项,精简比例为31%,将原先需,120个办理工作日,压缩为45个工作日,压缩时限比为62.5%。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配合市局完成了人力社保数字化工程,实现主城区社保、就业、行政业务“数据大集中、应用系统大集中”,为提升人力社保一体化水平迈进了一大步。

(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科学管理人社业务的依据

通过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科学管理人力社保业务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据,推动我人力社保领域的地方政策法规基本达到与上位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目标。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了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协助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完备执法监督机制,全力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高效

印发《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36 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35号)、《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47号)、《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临人社发〔2019〕48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2019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号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了按要求公开;局系统共配备行政执法设备51台,劳动保障监察办理案件实现了全过程可回溯继续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启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和推广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执法人员账号10个,不断提升政府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3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领取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

(四)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努力控制发案量降低败诉

继续系统内大力开展“两高一低”专项活动,稳妥处理好行政案件,努力控制发案量、尽力降低败诉率、积极提升调解率。2019年,我局答复行政复议案件4件,已结案3件,其中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2,被纠错1件。答辩行政诉讼案件4件(1件2018年结转,1件二审案件),已结案4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3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诉讼案件1件;败诉率为0。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目前负责人出庭应诉22件结案无需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

(五)落实“七五”普法责任,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确立年度重点普法任务为组织开展“临安无欠薪”专题普法大宣传活动,为打响人力社保普法金名片定好目标,目前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队已牵头开展全领域、全纵深、全方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欠薪典型案例、无欠薪治理成效等宣传行动。在“走亲连心三服务”过程中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将普法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中去。继续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定时定点在招聘会设摊现场咨询,采取互动式问答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于2019年65日组织72名局机关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栖霞岭馆区;组织学习《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系统内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及“三年轮训”工作,至目前已完成局机关所有干部轮训。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9年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法4次,内容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传达至局机关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机关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党委班子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和最好的措施为构建“法治人社”体系不断奋进。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督促局机关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岗位培训力度,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最多跑一次”改革成为新常态工作的背景下,不断拓展和挖掘优化人力社保办事服务的突破点。在线下服务上寻求突破点,逐步打通业务收件、受理环节,实现人力社保事项“进门一个号,办事一个窗”。在便民服务上寻求突破点,继续深化“一件事”联办,实现从“能办”到“好办”“办优”的转变,从企业和公民“一件事”联办延伸到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进一步扩大“全城通办”“就近办”的事项范围;加快推进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进程。在信息支撑上寻求突破,做好政务服务平台2.0试点对接工作,确保按期上线运行;优化网办、掌办程序,提高部门数据和电子证照的共享质量,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

(三)完备全人力社保系统政策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现局规范性文件网上流转,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备案尽备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执法监督、法制审查、网上公开、有效性标注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回头看,重点自查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我局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

)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被复议应诉制度,健全落实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和被复议案件,积极做好答辩(答复)、出庭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总结分析工作,研究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善于借力调处,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案情通报分析、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和落实。

)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改进方式方法,围绕人力社保中心任务,以“根治欠薪行动”为主题,重点开展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推进人力社保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管理、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