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31231
索引号 002508297/2020-5876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3-0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浙江省开展2020年度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
日期:
2020-03-02 16:31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汛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2月2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的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毫不放松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以及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为此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已初步圈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基本情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五查30问”制度落实情况;“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中,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核销隐患点的工程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进岗到位情况,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灾、避险明白卡“两卡”发放、预警信号等。

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排查方面,《通知》要求组织专业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对风险隐患清单内容逐一核查,特别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口集聚区、重点建设工程、小流域沟谷等区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风险隐患不遗漏。对已划定和排查后新增的风险防范区,按照“一张图”编制技术要求,及时完成风险防范区上图及属性数据补充录入浙江省地质灾害管理数据库工作,并指导乡镇编制防汛形势图,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排查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五查30问”工作标准,逐项认真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巡查排查制度、精细化监测预警、“一点一案”措施、值班值守制度等准备和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排查“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中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管护工作落实情况,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在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排查方面,《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乡镇、村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在此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群测群防员队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好这支队伍的关键作用,确保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全部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同时,要加强对“两卡”发放、预警信号,以及宣传培训等情况的检查,通过排查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落细。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297/2020-5876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3-02
浙江省开展2020年度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
发布时间:2020-03-02
信息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汛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2月2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的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毫不放松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以及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为此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已初步圈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基本情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五查30问”制度落实情况;“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中,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核销隐患点的工程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进岗到位情况,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防灾、避险明白卡“两卡”发放、预警信号等。

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排查方面,《通知》要求组织专业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对风险隐患清单内容逐一核查,特别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口集聚区、重点建设工程、小流域沟谷等区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风险隐患不遗漏。对已划定和排查后新增的风险防范区,按照“一张图”编制技术要求,及时完成风险防范区上图及属性数据补充录入浙江省地质灾害管理数据库工作,并指导乡镇编制防汛形势图,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排查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五查30问”工作标准,逐项认真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巡查排查制度、精细化监测预警、“一点一案”措施、值班值守制度等准备和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排查“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中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管护工作落实情况,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在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排查方面,《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乡镇、村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在此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群测群防员队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好这支队伍的关键作用,确保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全部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同时,要加强对“两卡”发放、预警信号,以及宣传培训等情况的检查,通过排查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