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道燃气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关于延长临时降低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0〕146号)要求及我区关于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精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现通知对原2020年4月30日到期的临时降低企业用气价格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30日。
请各供气企业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应享尽享,确保降低用气价格政策百分之百兑现。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