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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临时降低企业用气价格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时间:2020-06-10 16:22:00

各管道燃气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关于延长临时降低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0〕146号)要求及我区关于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精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现通知对原2020年4月30日到期的临时降低企业用气价格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30日。

请各供气企业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应享尽享,确保降低用气价格政策百分之百兑现。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