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08211/2020-594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
| 发文字号 | 临民〔2020〕28号 | 有效性 | 废止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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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临委办发[2018]44号)文件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按照上年度当地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倍的标准确定”,2020年6月,杭州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将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平均工资标准按照杭州市2019年
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817元)1.2倍的标准执行。
二、执行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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