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0-570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0 |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0〕96号
杭州临安永乐织布厂分别于2006年9月、2018年1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天目山镇桂芳桥村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临土合字Y(2006)091号、3301852018A21091号出让合同,持有临国用(2007)第110005号、浙(2018)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27136号不动产权证,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5496.6平方米、14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分别至2056年9月25日止、至2057年6月5日止。
紧邻该两宗地中间有处216.9平方米土地,由于当时测量偏差未一并出让,现根据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协议出让的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18〕26号)文件,拟同意将该216.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协议出让给杭州临安永乐织布厂,出让面积由6962.6平方米增加为7179.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至2056年9月25日止,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63922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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