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报合一、信息共享
从2020年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不再通过商务部网站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
二、化繁为简、数据去重
原《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中的数据项吸收到了企业年报中,增设相关外商投资相关信息表,但做了“合并同类项”的工作。例: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登记信息,由公示系统识别填报主体,自动匹配,企业无需重复填写。
三、放管结合、强化监管
在做好“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加强监管工作。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逾期未报年报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咨询渠道
临安区外资企业QQ群:144537190
临安区商务局外资科:6372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