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10119-1)
日期:
2021-01-19 09:36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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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10119-1)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联系方式:61107702)
权利人声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
权利人:罗康
座落:锦城街道同德公寓6(6幢604-704)
不动产证书:浙(2020)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57821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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