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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野味,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10-20 09:34:14  作者: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精神,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重点在全区开展禁食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累计发放《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1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横幅50条;开展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交易场所检查;集中巡查野生候鸟栖息地、集聚地,打击非法捕杀鸟类的行为;针对我区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开展动物存栏数量、生长养殖记录、野生动物去向等检查,严格把控养殖场所规范管理。

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查处打击行为

1. 乱捕滥猎及非法利用诱捕、网捕、猎夹、电击等方式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行为;

2. 非法收购、、利用、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

(二)重点清理整治场所

1. 集贸、农贸、批发、农产品等市场;

2. 餐馆、饭店、酒楼、农家乐、烧烤店等餐饮场所;


3. 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地,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

4.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截至目前,区农业农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8家次,饭店20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家,出动护林员400人次巡护全区野生动物集聚区、越冬地7个。同时,积极排查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线索,目前正在立案查办两起非法猎捕案件。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监、公安等部门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并对全区野生动物栖息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农家乐等交易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也请广大市民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71-6392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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