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1392064/2021-7902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2 |
2021年临安区标准制定补助的通知
日期:
2021-12-10 11:07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政函〔2018〕2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标准实施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及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活动中,其评议被国家采纳的情形进行资金奖励。标准制定(修订)单位提供已发布的标准文本电子文档及标准统计表(见附件);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单位提供其评议被国家采纳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75889368@qq.com。联系人:革成,联系电话:63753970。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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