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97/2021-79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12-1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整用途公示
日期:
2021-12-10 10:47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1〕227号

王芳于2006年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锦城街道会馆弄1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现持有临国用(2007)字第01019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证面积为2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期为70年,自2006年3月31日起算。宗地内地上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040.51平方米,其中401.45平方米房权证发证用途为商业,土地分摊面积为97.23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及锦城字第201203657、201203658号房权证登记用途,拟同意将97.23平方米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40年,按原出让日期起算,即出让年限至2046年3月30日止,并由受让人按评估确认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63922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1年12月10日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297/2021-79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12-1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整用途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0
信息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1〕227号

王芳于2006年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锦城街道会馆弄1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现持有临国用(2007)字第01019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证面积为2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期为70年,自2006年3月31日起算。宗地内地上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040.51平方米,其中401.45平方米房权证发证用途为商业,土地分摊面积为97.23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及锦城字第201203657、201203658号房权证登记用途,拟同意将97.23平方米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40年,按原出让日期起算,即出让年限至2046年3月30日止,并由受让人按评估确认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63922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