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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及“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临安区       发布时间:2021-12-02 17:05:24

各区、县(市)安委会、减灾委,市各专委会,市级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2号)《“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风险普查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我市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底数,形成统一的企业(单位)风险数据库,各地区分级生成风险“四色图”和安全地图,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动企业(市场主体)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重点领域的重点举措有效落实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各级行业部门积极解决执法监督宽松软、行刑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各级专委会、专委办真正承担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扭转事故、险情多发频发态势,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普查和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领域:重点普查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等“两客一危”企业和国省道1公里以上隧道等重点路段。加大力度淘汰营运卧铺等客车,持续整治事故多发地段隐患,提高路面巡查频率,集中力量坚决打击各类货运车辆、外省籍车辆、农村客运车辆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三无船舶”、运砂船、采砂船、喷砂船、休闲船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强有力的打击,形成坚决依法整治态势。(责任单位:道路运输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消防领域:重点普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小微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物建筑、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等9类重点单位(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在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建筑、沿街商铺(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生产加工类企业、电动自行车等领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责任单位:消防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危险化学品矿山领域:重点普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仓储)经营、使用许可和化工医药行业。深入推进危险物品“五领域一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提升数字化管控水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长期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完成涉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等5种重点危险工艺安全隐患“清零”。强化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消除源头性、隐性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矿山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普查房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在建工程。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护航”行动,加强建筑施工特别是地铁施工隐患治理,加大深基坑、塔吊、密闭空间等施工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调查,严格问责追刑。(责任单位:建设工程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工业企业领域:重点普查冶金、有色、机械、纺织、建材、轻工、烟草等行业企业。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管控、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安全等情况,消除源头性、隐性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工业企业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旅游领域:重点普查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动旅游新业态排查、密闭式室内景点消防、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工作,深入剖析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背后反映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旅游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普查路面塌陷、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市桥梁隧道等。针对城市路面塌陷险情、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全面摸清并加快治理地下水网跑冒滴漏形成的冲刷空洞、地质地貌存在的原始空腔溶洞及建筑深基坑开挖或地铁盾构掘进造成垮塌等事故风险隐患,做好管道燃气、瓶装煤气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城市运行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八)农机渔业领域:在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做好已注销未解体变型拖拉机和外省籍变型拖拉机的摸排报废工作,做好各类渔船、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农机渔业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九)商贸领域:在商贸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做好商业综合体内商品经营、餐饮、娱乐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商贸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医疗卫生领域:吸取西湖“5·11”火灾事故教训,在全市民营医疗机构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职业病防治专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自然灾害领域:针对近期局地暴雨并伴有大风强对流天气多发,深刻吸取常山“5·10”凉亭倒塌事故教训,突出强对流天气短临预报,及时靶向发布预警,重点加强凉亭、廊桥、牌坊等农村公共设施隐患排查和加固维修,压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巡查防治责任。(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区县市人民政府)

各地结合本地区存在的安全风险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可拓展风险普查和整治对象,延伸风险普查和整治内容,力争做到重点领域应普尽普、应查尽查。

三、任务分工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市安委办统筹协调、各专委会分工协作、属地政府分级负责、企业自查自改、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杭州市常务副市长戴建平担任组长,市安委办主任王震担任副组长,道路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工程、工业企业、旅游、城市运行等7个专委办主任担任成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二)市安委办: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市减灾办: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道路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工程、工业企业、旅游、城市运行7个专委会: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普查方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管控措施等的纵向汇集和复核,绘制领域风险“四色图”,建立“常普常新”机制。其中,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工程、旅游、城市运行5个领域以“条块结合、行业为主”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和检查,根据行业领域内企业风险大小、行业特点、自查自改完成质量等因素确定现场检查比例;消防、工业企业2个领域以“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方式组织开展普查和检查。农机渔业、商贸、职业病防治3个专委会:牵头在各自领域内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定本行业领域检查、督查方式。

(四)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书签订部门):在市安委会和各专委会指导下,通过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检查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业管理部门要移交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

(五)区、县(市)政府: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汇集和审核把关普查数据。各地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确定区、县(市)和乡镇两级的检查比例。6月20日前,要确定一批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予以宣传表彰。

(六)乡镇(街道)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重点领域分管领导负责的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全面摸清辖区企业(单位)底数,组织企业(单位)参加风险普查填报培训,压实企业(单位)风险普查责任。根据区、县(市)确定的检查比例对企业开展检查。

(七)企业(单位):负责填报风险普查数据和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单位)风险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险普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指定人员按照普查要求接受培训、完成填报并配合核验。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市属有关企业:要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在本企业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八)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为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普查培训、填报指导、数据核查、数据分析及成果运用等技术服务,配合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普查培训。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各地各专委会要认真组织开展分级宣贯培训,确保企业人员会填、政府人员会核,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平台”为本次风险普查的数字化工具,普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风险信息、风险类型三个部分,通过政府端、核验端和企业端三个不同的应用服务系统实现填报核查。用户通过手册提供的网址或“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微信公众号登入平台进入操作,具体见操作手册(政府端与核验端各1份,企业端共17份),手册另作下发。

(二)做好边查边改。排查整治要与推动“遏重大”攻坚任务落实相结合、与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相结合、与近期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整改相结合。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整改、边见效”的原则,将风险普查、诚信管理、差异化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对不认真接受培训和完成数据填报等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对6月30日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虽积极主动开展排查,但因自身能力局限不能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举报,并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全市统一举报电话:12350。

(三)做好暗访督查。市安委办与市减灾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风险普查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考核。一是督查企业(市场主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是否到位、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到位、是否高质量如实填报数据、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等。二是督查行业部门执法监管力度情况。重点检查各行业部门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是否移交安全生产案件线索、是否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甚至零处罚”等情况。对前期事故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问责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行刑衔接是否做到“应移尽移”、是否存在“以罚代刑”等。三是督查专委会有效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各级专委会、专委办是否及时完善组织架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并有效运行各项制度。各级专委会、专委办领导是否承担本领域安全形势研判、统筹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办等工作。

五、进度安排

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15日。风险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建立普查联络机制,组织召开普查业务培训会议和风险普查工作部署会,组织专委会对风险普查试点区域进行调研,明确我市各领域普查基数、行政区划、功能区划设置,编制印发工作方案。

(二)集中普查阶段(2021年5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整改、边见效”的原则,全面摸清领域和区域内企业底数,分级宣贯培训,集中开展风险普查和数据核验,建立市安全生产风险信息数据库,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结果,绘制风险“四色图”和安全地图,完善预警提示功能,赋能精准执法,提效安全监管。

(三)“常普常新”阶段(2021年7月起)。根据各领域行业特点和监管需求,分类确定风险更新频率,迭代完善风险清单,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初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常普常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普查与整治工作,积极调动政府、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多方力量,全力以赴抓好工作,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准确和整治成果落地见效。各级专委会、专委办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干,5月20日前要组织1次专委会专题研究,真正承担起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的责任,有效推动相关监管部门落实解决重点举措落地打滑问题,要不折不扣落实重点领域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包干负责的领导督办制度,督办落实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经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生产安全事故“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提本质”攻坚战的排查梳理,各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已基本梳理清晰,针对性举措也已明确,当前的关键是坚决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各专委会的指导下,坚决承担起排查整治责任,特别是在继续精准排查、动态排查的同时,重点解决举措落不了底、打击违法宽松软、事故调查追刑追责明显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手段,切实加大危险作业罪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

(三)强化监测预警。要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气象、林水、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风、雨、冰雹、雷电、洪水等监测和短临预报,及时靶向发布专业预警;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对易受灾害影响的公共设施,特别是农村公共设施进行全覆盖摸排和加固,对威胁群众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域要加强动态警示和防范。

(四)强化压力传导。前期市安委办对全市各类事故处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核查并向全市通报,提级调查3起事故。5月底前,市、区两级安委办、减灾办要对事故多发、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一批约谈警示。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安委办、专委办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暗访交办整改督办闭环工作,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专委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方案要在5月20日前印发完毕并抄送市安委办。各地、各专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书签订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市安委办定期印发书面通报。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杭州市减灾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