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959/2021-810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潜川镇 成文日期 2021-12-2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潜川镇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日期:
2021-12-20 14:57
来源:
潜川镇
浏览量: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2.统筹区域经济发展。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经济发展定位。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上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着力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发挥中心镇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起到辐射带动效应。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优化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5.积极组织社会治理。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7.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

8.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镇“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力量,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平台集中,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

9.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2076755.1元,支出总计92076755.1元,收入支出与预算无差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076755.1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2076755.1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0767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1040.14元,占19.38%;项目支出74235714.96元,占80.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076755.1元,支出总计92076755.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11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4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113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51902.64元,占23.02%;公共安全(类)支出4082元,占0.01%;教育(类)支出568160元,占0.96%;科学技术(类)支出520000元,占0.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85291元,占2.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5318.28元,占7.06%;卫生健康(类)支出2569206元,占4.33%;节能环保(类)支出1813246.52元,占3.06%;城乡社区(类)支出4640273.86元,占7.82%;农林水(类)支出24418946.4元,占41.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46480元,占1.93%;住房保障(类)支出1972600万元,占3.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28600元,占2.91%;其他(类)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收入支出与预算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01131.7元,其中:人员经费16726100.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42575031.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通讯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75623.4元,支出32775623.4元,占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567852元。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650元,占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8202元,占94.7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为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汇总的二级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情况均在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汇总反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潜川镇2020年财政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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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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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2.统筹区域经济发展。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经济发展定位。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上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着力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发挥中心镇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起到辐射带动效应。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优化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5.积极组织社会治理。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7.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

8.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镇“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力量,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平台集中,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

9.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2076755.1元,支出总计92076755.1元,收入支出与预算无差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076755.1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2076755.1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0767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1040.14元,占19.38%;项目支出74235714.96元,占80.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076755.1元,支出总计92076755.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11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4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0113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51902.64元,占23.02%;公共安全(类)支出4082元,占0.01%;教育(类)支出568160元,占0.96%;科学技术(类)支出520000元,占0.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85291元,占2.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5318.28元,占7.06%;卫生健康(类)支出2569206元,占4.33%;节能环保(类)支出1813246.52元,占3.06%;城乡社区(类)支出4640273.86元,占7.82%;农林水(类)支出24418946.4元,占41.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46480元,占1.93%;住房保障(类)支出1972600万元,占3.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28600元,占2.91%;其他(类)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收入支出与预算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01131.7元,其中:人员经费16726100.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42575031.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通讯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75623.4元,支出32775623.4元,占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567852元。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650元,占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8202元,占94.7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为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汇总的二级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情况均在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汇总反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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