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11392064/2021-8146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12-2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21年第四季度消费投诉处理公示
日期:
2021-12-28 09:51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投诉情况

2021年10-12月我局共接到投诉1687件,同比上升11.9%,环比上升84.2%。

商品类投诉1341件,占投诉总量79.5%。其中, 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334件,服装、鞋帽115件,家居用品67件,房屋54件,家用电器41件。

服务类投诉346件,占投诉总量20.5%,其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102件,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41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30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1件,停车服务18件。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0月,我局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母亲前去某药店买药,不小心买错了药物,现要求药店退换,药店拒绝,故来电投诉,希望予以调解。

经核查,该药品本身索证索票齐全,商家有权拒绝退换,执法人员已就该情况对消费者予以解释。

消费警示:药品属特殊商品,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故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前最好了解清楚需要购买的药物,再行购买。除此之外,像内衣、报纸之类的特殊商品,一般也不支持无理由退换。

案例二:

11月,我局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通过微信预定了某公司的露营帐篷,卖家当时告知如有疫情和天气原因影响可退还费用。后因杭州地区疫情影响,消费者提前四天告知要求退款,商家拒绝退款,故来电投诉。

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同意退还全部费用。

消费警示:该案例中,消费者已与商家做出约定,但即使并未作出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定金应该返还,而疫情属典型的不可抗力。消费者因疫情及防控措施无法接受服务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要求餐饮住宿服务经营者返还定金。

案例三:

12月,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妻子于10月前往临安区某美容店消费,店员对其妻子进行拍照,并将图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内作为店内宣传使用,没有经过其同意,要求删除未果,对此不认可,要求商家删除照片,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执法人员对美容店进行检查,商家表示没有擅自使用消费者肖像进行宣传的违法事实,如消费者发现有的话,可以将照片截图发给商家,他们会及时进行改正。

消费警示: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消费者的肖像进行宣传,一般应当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家删除照片,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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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12-28
2021年第四季度消费投诉处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8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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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

2021年10-12月我局共接到投诉1687件,同比上升11.9%,环比上升84.2%。

商品类投诉1341件,占投诉总量79.5%。其中, 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334件,服装、鞋帽115件,家居用品67件,房屋54件,家用电器41件。

服务类投诉346件,占投诉总量20.5%,其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102件,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41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30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1件,停车服务18件。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0月,我局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母亲前去某药店买药,不小心买错了药物,现要求药店退换,药店拒绝,故来电投诉,希望予以调解。

经核查,该药品本身索证索票齐全,商家有权拒绝退换,执法人员已就该情况对消费者予以解释。

消费警示:药品属特殊商品,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故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前最好了解清楚需要购买的药物,再行购买。除此之外,像内衣、报纸之类的特殊商品,一般也不支持无理由退换。

案例二:

11月,我局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通过微信预定了某公司的露营帐篷,卖家当时告知如有疫情和天气原因影响可退还费用。后因杭州地区疫情影响,消费者提前四天告知要求退款,商家拒绝退款,故来电投诉。

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同意退还全部费用。

消费警示:该案例中,消费者已与商家做出约定,但即使并未作出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定金应该返还,而疫情属典型的不可抗力。消费者因疫情及防控措施无法接受服务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要求餐饮住宿服务经营者返还定金。

案例三:

12月,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妻子于10月前往临安区某美容店消费,店员对其妻子进行拍照,并将图片发到微信朋友圈内作为店内宣传使用,没有经过其同意,要求删除未果,对此不认可,要求商家删除照片,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执法人员对美容店进行检查,商家表示没有擅自使用消费者肖像进行宣传的违法事实,如消费者发现有的话,可以将照片截图发给商家,他们会及时进行改正。

消费警示: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消费者的肖像进行宣传,一般应当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家删除照片,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