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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临安区2022年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0:19:54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59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深入贯彻实施《青山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临安区2022年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项目在青山湖流域内8个镇(街道)建设10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对10个小流域农田开展水质监测。 

二、建设要求

(一)实施主体: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二)建设范围:要求项目实施范围明确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国土空间规划,优先考虑有迫切治理要求和建设积极性的农地,重点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

(三)建设标准:主干沟长度应在300米以上,农田有效覆盖面积150亩以上,沟渠水流平稳,主干沟过流断面底宽和深度不小于0.4米。

三、建设内容

1、主干沟建设,包括排灌沟渠、沟渠壁护坡、反硝化除磷装置等;

2、生态拦截设施建设,包括拦水坎、透水坝、底泥捕获井、阶梯式截流池或坡式跌水、生态浮岛、生态塘;

3、水生植物配置,以本土沉水、挺水、护坡植物为主;

4、后续管护措施,包括检查、清淤、保洁、附属设施管护、生态环境维护及监测评价。

四、补助标准

按实际投资额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千米。在氮磷生态拦截沟渠主干沟进口和末端出口建立临时监测点,对水量和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总氮、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并形成沟渠水质(氮磷流失)监测报告。每年监测5次以上,每条采样检测1万元。

五、项目管理

(一)申报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填写申报书,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由镇/街道在2022年1月15日前统一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三份(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一份,实施主体与属地镇/街道各留存一份)。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农业建设及产业发展需要,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二)立项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资料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文件。

(三)验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镇/街道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初验后,收集完整项目资料,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区级验收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出具区级验收报告。

(四)管理要求。各镇/街道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程预决算、招标、施工、监理、结算审核、镇级初验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区级验收、项目审计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绩效管理,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下达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后续管护,并落实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制度。

附1:临安区2022年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项目申报书

附2:《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59号)

附1临安区2022年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项目申报书.docx

附2浙农专发[2018]59号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的通知.pdf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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