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恒罡粉末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1年 2月 26日上报、浙江乔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恒罡粉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配电箱、200吨塑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
一、建设须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三、办好项目相关的手续,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后方可正式建设。
四、自本备案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