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1-7249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责任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关联类型 |
一、服 务 对 象
凡具有本区户籍,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未违反政策法规生育子女,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或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服 务 内 容
1、日常家政服务:打扫居室、整理房间、清洁厨房、洗衣洗被、擦玻璃窗等。
2、生活照料服务:洗菜做饭、买菜购物;陪同理发或上门免费理发(修脚)、洗头擦身、修剪指甲、代办证件等。
3、医疗协助服务:陪同看病、陪同输液、医护协助、住院护理、配药买药、康复保健等。
三、服 务 标 准
1、服务对象:80周岁以上或持有一级、二级肢体残疾、视力残疾或四级以上精神、智力残疾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标准:3小时/户/每周,每小时服务费为20元,合计240元/月/户。
2、服务对象:除一类、二类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标准:3小时/户/每月,每小时服务费为20元,合计60元/月/户。
3、服务对象:独居、70-79周岁、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持有除一类服务对象以外的残疾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标准:3小时/户/两周,每小时服务费为20元,合计120元/月/户。
四、申 请 方 法
1、自愿申请:根据自愿接受服务的原则,由本人或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填写好《杭州市临安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村(社区)。
2、村(社区)初审:村(社区)收到相关申请后,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查,签署核查意见后上报镇(街道)计生协。
3、镇街计生协复审:镇(街道)计生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报区计生协综合科。
4、区计生协核准:对镇(街道)的复审材料进行核准,签署意见,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卡。
五、解读单位:本方案自2021年5月 22日实施,原《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临计生协〔2017〕3号)文件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计划生育协会
联 系 人:洪忠东(常务副会长)
周琳(计划生育协会综合科)
联系电话:0571-637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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