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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1-04-08 15:25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4月是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屏障,消除校园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

(一)全面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突出科学佩戴口罩、正确规范洗手、使用公筷公勺、保持社交距离和春季常见传染病防范等内容,组织师生普遍开展一次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全面开展一次检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要突出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和校园内卫生死角、盲区等薄弱环节,全面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环境卫生大检查、大清扫、大整治;要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灭鼠和早春蚊蝇控制为主的除“四害”活动,着力清除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虫孳生场所,预防病媒传染病的发生。

(三)全面开展一次倡议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特点,可通过在校园宣传栏张贴、向师生发放或通过相关自媒体渠道发布倡议书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多方位广泛开展倡议活动,号召广大师生积极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月”活动中。

(四)全面开展一次培训活动各地各校主动协调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春夏季常见流行病的防范和各类常见传染病基本处置流程等内容,适时组织对全体教职员工普遍开展一次培训,提高学校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校(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严密组织实施,合理安排时间,采取适当形式,确保宣传月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注重工作结合各地各校(单位)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与日常卫生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活动内容融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以促进学校卫生工作落地落细。

(三)提高活动实效。各级各类学校可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有效载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取张贴海报、发起倡议、开展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活动照片( “四个一”活动每个活动至少1张),请于4月28日前报基础教育科。

 

 

上报方式:直属学校发送邮箱,其余学校交辅导站汇总后上交。

联系电话:63722965;邮箱:506791683@qq.com

 

 

附件1:附件1: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docx_892.docx

附件2:附件2:杭爱卫〔2021〕3号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pdf

 

 

                         临安区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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