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1 09:55:07 作者: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临农机作废告字(2021)第3号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的规定,以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见附件)因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或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而失效注销,驾驶人未按规定上交驾驶证,现公告上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作废。
附件:2021年临安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第二批公告作废名单
附件2021年临安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第二批公告作废名单.xls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