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09302/2021-744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 发文字号 | 临商务〔2021〕22号 | 统一编号 | |
| 关联内容 | |||
一、制定背景
“双招双引”18条政策经过1年来执行实施,政策存在一定不足或需完善的地方。与周边地区相比,政策覆盖面、吸引力度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急需补齐短板,发挥政策优势,助力“城西科创新城·美丽幸福临安”建设。
二、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共分六个部分20条:
1.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3.鼓励引进上市公司和总部企业。
4.鼓励引进外资。
5.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6.鼓励引进内资重大产业项目和外资重点产业项目。
7.支持各类孵化载体建设。
8.支持租购楼宇厂房。
9.支持GMP车间和洁净间装修费用补贴。
10.完善重大项目住房保障。
11.给予个人发展奖励。
12.支持企业自主引才。
13.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
14.提高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15.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和重大项目企业高管子女入学。
16.设立“临安智造产业发展基金”。
17.积极引进各类投资基金。
18.鼓励与中介开展合作。
19.支持中介引荐项目。
20.支持中介引才。
三、实施时间与范围
1.凡涉及与本意见同性质、同类型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2.对全区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大项目(人才),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可实行“一事一议”。
3.本意见自2021年4月18日之日起实施,具体细则由区委人才办、商务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并解释。原《关于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全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商务﹝2020﹞5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
临安区区委人才办
联系人:郑刚(区委人才办副主任)
郭金郑(人才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1-58616808
临安区商务局:
联系人:陆云(副局长)
叶立江(投资促进一科科长)
联系方式:0517-63739526
临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周海鹏(副局长)
吴锐(企业科副科长)
联系方式:0571-6107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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