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1-7568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7 |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1〕131号
杭州临安曙光商贸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9日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青山湖街道太平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临土资转合字(2004)3-002号出让合同,出让土地面积为13444.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出让年限至2054年4月8日止。受让人又于2021年5月21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紧临上述宗地西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3301852021A21012号出让合同,出让土地面积为27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零售商业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现根据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青科管发[2021]29号文件、规划设计条件(杭临规划资源条青科[2021]014号)及受让人要求合并的申请,拟同意将上述两宗土地进行合并,合并后宗地面积为1617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零售商业用地使用年限统一至2044年4月8日止,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统一至2054年4月8日止。合并后宗地的容积率为大于等于1.5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75米,商业比例不小于15%。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63922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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