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流程的通知
日期:
2021-08-13 17:40
来源:
数据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全省启动数字化改革以来,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新建信息化项目持续增加,为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和《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信息化项目实施预审的通知》(临政办〔2017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流程通知如下:

一、评审主体

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承担审核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评审流程

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由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申报、审核、评审、修改五个环节构成。

(一)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为便于专家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必须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编制。尤其要注意方案名称、方案内容、软硬件表述和编排格式等。

1.方案名称。杭州市临安区******(项目名称)建设方案

2.方案内容。要阐明建设背景依据(必要性)、建设目标范围、投资概算清单与明细清单等。

3.软硬件表述。软件必须以表格形式写明各功能模块、每个模块的功能和开发工量(杭州市临安区人力成本标准是800-1000元人/日或者2万元/人月)汇总;硬件必须以表格形式写明产品名称、数量、参数、单价与总价。

4.编排格式。扉页需包含方案名称、建设单位、编制时间,整个文本要有目录和页码。

(二)项目建设方案申报

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后,通过党政OA系统“最多报一次”平台,进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三)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收到项目建设方案后,适时召开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会议(一般每两周一次)。初审通过的将提交专家评审。初审未通过的,将出具《关于***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修改意见的函》,请建设单位按要求及时调整建设方案,再行申报。

(四)项目建设方案评审

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一般两周组织一次专家评审会议。

1.参会人员。一是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即数据资源局、机要局、经信局、审管办、公安分局、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二是评审专家,根据建设项目规模邀请5-7名省市相关领域专家和其他区县市一线专家。三是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包括分管负责人1名、业务负责人1名、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单位1名(最多不超过3人)。

2.陈述人员。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主陈述人为项目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副陈述人为业务负责人,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人员非问询不得发言。

3.评审资料。制作不超过8分钟的项目介绍PPT,提交10本项目建设方案(须与申报电子稿一致),提交项目评审申报表(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4.评审意见。每个评审项目都将出具一份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会一次性通过的项目将直接进入招投标程序。专家评审会认为项目建设方案需要调整的及时修改。

(五)项目建设方案修改

针对需要修改的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完善后上传“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经审查方可启动招投标程序。

三、其他事项

1.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修改意见的函》逐一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2.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把关,共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审项目如出现建设内容未减少但预算资金被专家组意见消减超过30%的情况,一律重新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另行申报评审。

3.评审会议经费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支出,评审专家劳务费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建设单位协商支出。

4.每次评审项目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或要求另行评审的,在年度智慧电子政务考核中扣1分,累计扣分。

5.项目评审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联系人:王黎阳,联系电话56958008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2.《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杭州市临安区政府数字化

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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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17:40:05
信息来源: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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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全省启动数字化改革以来,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新建信息化项目持续增加,为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和《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信息化项目实施预审的通知》(临政办〔2017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流程通知如下:

一、评审主体

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承担审核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评审流程

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由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申报、审核、评审、修改五个环节构成。

(一)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为便于专家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必须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编制。尤其要注意方案名称、方案内容、软硬件表述和编排格式等。

1.方案名称。杭州市临安区******(项目名称)建设方案

2.方案内容。要阐明建设背景依据(必要性)、建设目标范围、投资概算清单与明细清单等。

3.软硬件表述。软件必须以表格形式写明各功能模块、每个模块的功能和开发工量(杭州市临安区人力成本标准是800-1000元人/日或者2万元/人月)汇总;硬件必须以表格形式写明产品名称、数量、参数、单价与总价。

4.编排格式。扉页需包含方案名称、建设单位、编制时间,整个文本要有目录和页码。

(二)项目建设方案申报

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后,通过党政OA系统“最多报一次”平台,进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三)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收到项目建设方案后,适时召开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会议(一般每两周一次)。初审通过的将提交专家评审。初审未通过的,将出具《关于***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修改意见的函》,请建设单位按要求及时调整建设方案,再行申报。

(四)项目建设方案评审

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一般两周组织一次专家评审会议。

1.参会人员。一是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即数据资源局、机要局、经信局、审管办、公安分局、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二是评审专家,根据建设项目规模邀请5-7名省市相关领域专家和其他区县市一线专家。三是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包括分管负责人1名、业务负责人1名、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单位1名(最多不超过3人)。

2.陈述人员。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主陈述人为项目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副陈述人为业务负责人,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人员非问询不得发言。

3.评审资料。制作不超过8分钟的项目介绍PPT,提交10本项目建设方案(须与申报电子稿一致),提交项目评审申报表(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4.评审意见。每个评审项目都将出具一份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会一次性通过的项目将直接进入招投标程序。专家评审会认为项目建设方案需要调整的及时修改。

(五)项目建设方案修改

针对需要修改的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完善后上传“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经审查方可启动招投标程序。

三、其他事项

1.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项目建设方案规范性初审修改意见的函》逐一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2.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把关,共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审项目如出现建设内容未减少但预算资金被专家组意见消减超过30%的情况,一律重新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另行申报评审。

3.评审会议经费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支出,评审专家劳务费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建设单位协商支出。

4.每次评审项目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或要求另行评审的,在年度智慧电子政务考核中扣1分,累计扣分。

5.项目评审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联系人:王黎阳,联系电话56958008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2.《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杭州市临安区政府数字化

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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