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1-7623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杭临征(2021)1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实施青山湖街道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018500030(2021)0122建设项目,拟征收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青山湖街道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67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抄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分局,临安区住建局,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附件下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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