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1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评比范围和对象
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比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单位)、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比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参与赌博、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行为;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任务饱满,教育水平较高,教育效果较好;
4.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评比推荐方法和要求
1.系统级先进工作者原则按教职工数1%左右的比例进行推荐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系统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及事迹材料(盖章)于2月26日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明。
2.为了体现评比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各校(单位)推荐上报的各类先进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2021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杭州市临安区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