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于调整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时间:2022-01-19 15:08:48


各管道天然气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7号)及市发改委《关于市区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121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09元 调整为4.82;煤改气用户用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86元调整为4.59 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执行时间为 2021111日至2022331日。

二、各管道天然气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同时,应积极做好燃气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


1221临发改82号非居民用供暖季天然气调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