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道天然气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7号)及市发改委《关于市区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1〕21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09元 调整为4.82元;煤改气用户用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86元调整为4.59 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执行时间为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各管道天然气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同时,应积极做好燃气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