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596/2022-004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1 17:59
来源:
区科技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4号楼B座21层2127号,邮编:311300;电话:63758587;传真:63755344)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4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7条,“临安科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123期31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科技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同时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依托“临安科技”,落实专人运维,严格审核内容,及时发布科技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政务微信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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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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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4号楼B座21层2127号,邮编:311300;电话:63758587;传真:63755344)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4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7条,“临安科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123期31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科技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同时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依托“临安科技”,落实专人运维,严格审核内容,及时发布科技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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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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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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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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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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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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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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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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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政务微信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