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879/2022-0045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天目山镇 成文日期 2022-01-2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天目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
2022-01-24 17:01
来源:
天目山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 ;邮编:311312;电话:58617790 ;传真:63894111;电子邮箱:45457482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29条,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门户网站公开198条,政务微信公开713条,其他方式公开18条。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阅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镇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如期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临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对照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二是依托遇见天目山”微信公众号外宣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维,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充分利镇村各级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等,基本构建起了全镇级政务公开网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制定印发《天目山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按照要求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打造专业化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队伍。

监督保障情况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开展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及相关要求模糊不清。

2.对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认识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2.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

                                                                              2022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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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天目山镇天目山镇
成文日期 2022-01-24
天目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信息来源: 天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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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 ;邮编:311312;电话:58617790 ;传真:63894111;电子邮箱:45457482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29条,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门户网站公开198条,政务微信公开713条,其他方式公开18条。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阅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镇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如期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坚持临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对照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二是依托遇见天目山”微信公众号外宣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维,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充分利镇村各级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等,基本构建起了全镇级政务公开网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制定印发《天目山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按照要求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打造专业化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队伍。

监督保障情况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开展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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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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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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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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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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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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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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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及相关要求模糊不清。

2.对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认识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2.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

                                                                              2022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