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2-8742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2]188号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补办有偿使用手续等有关问题的规定》(杭土资〔2008〕228号)、临政函(2015)52号文件等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精神,经用地单位申请及有关部门要求,拟为下列单位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供地方式 | 土地确权面积(平方米) | 建筑确权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需补交出让金总额 | 年限 | 备注 |
1 |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 锦城街道望湖花园3(3幢110-210)、(3幢111-211)、(3幢113-213)、(3幢112) | 协议出让 (补办出让) | 105.14 | 791.12 | 零售商业用地 | 279.5505万元 | 40年 | 按照城改办要求办理 |
上述地块的公示时间为1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行政审批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联系电话:63967702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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