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991/2022-875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昌化镇 成文日期 2022-02-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乡规划审查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2-11-27 20:59
来源:
昌化镇
浏览量: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集体决策与公共参与,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规划效能,结合昌化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划联席会议人员

1.镇政府主要领导、镇纪委书记、规划分管领导、项目涉及的分管领导。

2.村镇管理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项目涉及科室负责人。

3.项目涉及的驻镇单位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

4.视情况参加人员:项目业主、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二、审查审批内容

1.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方案的编制和调整。

2.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规模大于300平方米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项目位于总规覆盖范围内的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3.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4.基础设施项目和地块的规划选址论证。

5.其它需要提交审查的项目。

三、审查审批要求

1.昌化镇规划审查审批联席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情况紧急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为保证规划联席会议的质量与效率,建立会前项目初审机制:

一般性项目,由镇村镇管理办先行审查;

重要项目和相关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应先行组织区级部门联审;

特殊项目,先提交专业部门及专家进行专业审查。

2.项目提交。由村镇管理办拟定联席会议审议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报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3.会议纪要。由村镇管理办负责拟稿,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核会签后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并留档。

4.会务工作。由党政综合办、村镇管理办共同做好会务工作。

四、结果办理

对规划审查审批联席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业主应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对符合联席会议要求的项目,予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竣工后,应严格对照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方案进行规划验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对超出允许误差的,提出处理意见,报联席会议审议。验收工作由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五、档案管理

工作职能在镇一级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审查审批内容,应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建立档案。项目档案包括: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联席会议纪要、规划管理过程资料、规划验收资料等。由村镇管理办负责建档,按年度移交镇档案室统一管理。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991/2022-875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昌化镇昌化镇
成文日期 2022-02-15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乡规划审查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7
信息来源: 昌化镇
浏览量: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集体决策与公共参与,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规划效能,结合昌化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划联席会议人员

1.镇政府主要领导、镇纪委书记、规划分管领导、项目涉及的分管领导。

2.村镇管理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项目涉及科室负责人。

3.项目涉及的驻镇单位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

4.视情况参加人员:项目业主、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二、审查审批内容

1.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方案的编制和调整。

2.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规模大于300平方米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项目位于总规覆盖范围内的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3.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4.基础设施项目和地块的规划选址论证。

5.其它需要提交审查的项目。

三、审查审批要求

1.昌化镇规划审查审批联席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情况紧急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为保证规划联席会议的质量与效率,建立会前项目初审机制:

一般性项目,由镇村镇管理办先行审查;

重要项目和相关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应先行组织区级部门联审;

特殊项目,先提交专业部门及专家进行专业审查。

2.项目提交。由村镇管理办拟定联席会议审议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报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3.会议纪要。由村镇管理办负责拟稿,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核会签后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并留档。

4.会务工作。由党政综合办、村镇管理办共同做好会务工作。

四、结果办理

对规划审查审批联席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业主应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对符合联席会议要求的项目,予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竣工后,应严格对照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方案进行规划验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对超出允许误差的,提出处理意见,报联席会议审议。验收工作由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五、档案管理

工作职能在镇一级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审查审批内容,应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建立档案。项目档案包括: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联席会议纪要、规划管理过程资料、规划验收资料等。由村镇管理办负责建档,按年度移交镇档案室统一管理。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