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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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协助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2-25 16:30:51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到秋冬季节,山上有些松树变红、变褐色了?正常情况下松树是四季常绿的,变色其实是因为松树染上了松材线虫病。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新冠肺炎”,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毁灭性,属于重大林业疫情,正严重危害我区森林生态安全。我区自2007年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2008年即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均属于疫木。

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保护我们现有的松林,共建绿色家园,希望你们积极配合,支持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一、不擅自砍伐松树。松材线虫病死松树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上山砍伐。

二、不阻碍干扰病死松树清理工作。每年秋季至次年春季,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病死松树集中清理(除害)行动,清理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请不要干扰和阻碍病死松树专业清理队伍正常作业。

三、不得捡拾病死松树枝条带回家当柴火或留作他用。一根松疫木就是一个传染源,所有下山松疫木由专车运至疫木定点处理企业做除害处理。请不要将临时堆放在山脚、路边的松疫木带走;已经拾回家的松疫木必须在3月15日前及时烧毁。

四、不得非法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染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若发现上述情况,请积极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举报反映。区植物检疫站联系电话:0571-63731059。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的,将按照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处罚;阻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请你们自觉遵守,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发现有如上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山上有病死松树,请立即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做好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

谢谢你们的支持和配合!


临安区重大农林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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