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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739247108/2022-80031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税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2-03-23 17:35:46 | |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2021年,我局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社会评价和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税务工程纳入局绩效考核指标,持续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助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继续加强和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紧扣落实减税降费“主题”聚焦组织税费收入“主业”,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正确处理好“减负与征收”的关系,加强整体谋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全力落实各项收入预期目标,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不存在有税不征、少征税款、提前征收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核定应纳税款、虚增应纳税款、空转税款、转引税款等违规征收税款问题。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我局强化税收风险防控,加强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减税降费工作上升为重中之重,制定联动措施,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地,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退尽退、应享尽享。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以裁量基准为准绳,助力公平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执法不随性”,不搞选择性执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税收征管一体化,着力推动区域制度规范、执法尺度的协调统一,建立更加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捍卫税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规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2021年区局未存在需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坚持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邀请我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照省局公布的审核事项清单,对拟处罚款金额10万以上的事项、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0万以上的事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裁量、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的规定,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事项清单》所列公示信息采集部门,对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中模板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及时采集并公示执法信息。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的可回溯管理,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从而提升执法规范性、减少执法争议。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前做好各项应急预案,避免舆情发生。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到及时稳定纳税人情绪,做好解释说明和安抚疏散,避免现场人员积压造成舆情。严格落实应急事故报告制度,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组建专职调解员团队,定期进行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技巧,有效化解税收争议。截至目前,我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持续深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落实网格化内控建设管理,明确内控网格责任,不断前移防控关口,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税务风险。同时,积极转变内控管理方式,组织开展内控指标编制工作,依托信息手段提高内控管理效率,促进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打造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云平台”。通过“云平台”接收法院拟拍卖不动产相关资料,反馈被执行人相关欠税情况以及该不动产交易环节税费的计算方式,由法院通过竞买公告进行公示,拍卖各方可据此预估税费金额。竞拍人按照规定完成自主竞拍程序后,税务部门通过“云平台”接收法院流转的拍卖交易双方以及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及时核算交易税费并线上反馈明细金额,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法院从执行款中直接划转至税务部门账户,买受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转账缴入税务部门账户。在确认税费缴纳入库后,税务部门将发票、税收缴款书等完税资料扫描件上传至“云平台”,不动产登记窗口于线上核实后直接办理产权变更。纸质凭证则由专人传递至法院,再由法院统一将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司法文书等资料一次性交至买受人,实现司法拍卖不动产申报纳税“一次都不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按规抓好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工作,2021年区局领导班子已按要求向全体干部报告2020年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法治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制度落实不深入。2022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攻克,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努力寻求法治工作提升新突破。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服务。加强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加大对政策落实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进一步确保减税降费工作全面落地生效,让减税红利进一步释放,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结合实际工作和情况,注重每项工作的质量效果,切实通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三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认定的过错为依托,梳理过错案例,以案控行,防微杜渐,警醒教育广大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为广大纳税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以法治人才建设为基石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加强与区法制办及司法部门沟通,不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运用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创新方式提高干部学法热情,提升培训效果。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完善公职律师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公职律师项目负责制和团队化运作,规避执法风险,发掘培养优秀团队,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