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临政办【2018】52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畜牧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临政函【2019】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安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临农【2021】212号)要求,我区2021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板桥镇等3个镇异地运输并利用沼液共57921吨,补助资金87万元(详见附件)。拟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有关镇人民政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63722603、63731903。
附件:2021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分配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2021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分配表
镇 | 数量(吨) | 补助资金(万元) |
板桥镇 | 36401 | 54.7 |
天目山镇 | 10590 | 15.9 |
太阳镇 | 10930 | 16.4 |
合计 | 57921 | 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