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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纾困市场主体助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时间:2022-05-18 17:02: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24号)省发改委《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省、市各类助企纾困政策的同时,为更大力度帮助我区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1.给予物流补贴对规模工业企业20224-6月的物流运输费用,给予2%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经信局)

2.应急保供企业利息补助。列入区应急保供名单内的企业,当年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上一年度12月份的LPR结算产生利息额的3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执行时间至20221231日。(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3.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对纳入进口物品防控的工业企业,给予实际防疫、消杀支出50%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大型综合体每家4万元补贴,专项用于综合体内个体工商户的防疫、消杀。执行时间至20221231日。(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4.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两增一降”。鼓励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比上年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当年贷款总体增速。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降5-10个基点,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区发改局、人行临安支行)

5.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以下。对为临安区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低于年日均担保余额0.7%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单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当年发生担保代偿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执行时间至20241231日。(区发改局)

6.实施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者购买14万以下的车辆,补贴2000元;14万(含)至28万的车辆,补贴3000元;28万(含)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执行时间至2022930日。(区商务局)

7.加大线上营销力度。对限上电商企业直接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平台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给予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旅游企业直接在抖音、小红书、携程、美团、马蜂窝等平台进行网络营销、线上宣传,总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执行时间至20221231日。(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8.鼓励电商企业增收。对限上电商企业2022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3亿元、4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60万元、9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企业由较低一档升级到较高一档奖励级别的,按已获得奖励的差额部分补足。(区商务局)

9.发放康养大礼包。对来(在)临疗休养的职工团队,疗休养服务金额在每人2000元以上的,通过旅行社发放每人价值300元的康养大礼包。执行时间至20221231日。(区文旅局)

10.保障公交公司参与防控。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公交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费用纳入成本规制,由财政全额保障。(区交通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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